4月16日,中国证监会修改公布了《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步修订发布了《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引发业内广泛关注。
据介绍,《暂行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有:按照支持类、限制类、禁止类分类界定科创板行业领域,明确科创板优先支持方向,限制金融科技、模式创新企业以及禁止房地产和主要从事金融、投资类业务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增加研发人员占比作为科创属性的常规指标,体现科技人才在创新中的核心作用;明确发行人对技术先进性、科技发展方向、行业领域及相关指标的披露要求和保荐机构的核查把关责任,不简单以相关指标作为判断依据;明确审核中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综合判断企业科创属性,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咨询作用等。
研发人员占比要超10%
2020年3月,上交所首次发布实施旧版《暂行规定》,明确了科创板定位把握标准和要求,增强了审核标准的客观性、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为便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申报、推荐及优质科创企业上市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科创板上市公司已超过250家,涵盖了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制造等领域。
据科创板上市公司2019年报显示,平均研发投入占比12%、平均研发投入金额1.17亿元,平均发明专利75项,均显着高于其他市场板块,未盈利企业、红筹企业、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等先后实现上市,科创板“硬科技”的成色和市场包容性逐步显现。但监管部门也发现,在申报和在审企业中也出现了少数企业缺乏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不足、市场认可度不高等问题,需要结合科技创新和注册制改革实践,进一步研究完善。
此次《暂行规定》修订的最大亮点是新增了科创板上市公司研发人员占比超过10%的常规指标。国泰君安投行事业部执行委员会委员许业荣表示,目前部分申报科创板项目中的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满足的相关条件与科创属性研发投入的认定还存在一定的差异。本次科创企业属性认定新办法将从研发人员数量占比上进一步统一量化标准,口径一致,充分体现研发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核心作用,进一步形成以技术研发创新为核心驱动力的科创属性企业经营特点。
许业荣认为,目前科创板申报和在审企业中,部分企业研发费用指标刚刚过线,而研发人员数量与研发投入、收入规模相比差距较大,此次在常规指标中充实人员数量要求,将进一步夯实科创企业的“硬科技”实力客观判断标准。
建立负面清单制度
此次修订的另一大亮点是建立了科创板负面清单制度。许业荣表示,《暂行规定》按照支持类、限制类、禁止类界定科创板行业领域,对不同企业进行分类处理,建立负面清单制度。限制金融科技、模式创新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禁止房地产和主要从事金融、投资类业务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负面清单制度的建立首先体现了科创板的突出性,优先对相关核心行业领域的‘硬科技’企业予以全力支持;其次体现倾向性,在负面清单中的、明显不符合推荐的,严格禁止;最后,对金融科技、模式创业等深度融合企业,虽然需要产业升级方面的支持,但还是需要从严把关限制,紧盯入口端。”许业荣表示。
上交所新闻发言人表示,科技创新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科创属性评价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持续评估并动态调整。此次修订旨在聚焦支持“硬科技”的核心目标,进一步明确科创属性评价指标和申报、推荐要求,压实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强化综合研判和审核把关,促进科创板市场高质量发展。对于《暂行规定》修订前已申报企业的科创属性指标要求,仍按其申报时的相关规定执行。
守好资本市场“入门关”
科创板开板近两年,对“硬科技”企业带来的示范效应和集聚效应初步显现。中金公司投行业务负责人王晟表示,本次修订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结合市场发展状况作了进一步优化,突出科创板“硬科技”特色,更加明确专项说明和专项意见的具体要求,有利于保荐机构筛选出符合科创板定位的“硬科技”企业,并推荐到科创板上市。
国信证券副总裁谌传立表示,中介机构要提高服务能力、传递政策和监管理念,致力于建设高质量科创板,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资本市场对提高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的服务水平,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华泰联合证券合规部总经理邵年表示,此次《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修订,进一步明确了科创板坚守“硬科技”定位,有助于推动高质量发行人借助资本市场做优做强。华泰联合证券将对企业的科创属性进行重点核查,作出综合判断,不断改进核查方法,提升核查能力和水平,积极将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和先进技术、科技创新和转化应用能力突出的企业推荐至科创板上市,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守好资本市场的“入口关”。(记者 梁 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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