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某个微信群里,少数“僵尸群员”从来不冒头,可群里一旦有红包,他们总能“出手如电”,而且“收钱如草不闻声”,抢完从来不回话。大家私聊时谈及这种情况,一般会猜测:他是不是下载了抢红包“神器”?
现在,这样的“神器”终于浮出水面:一款名为“微信自动抢红包”的软件,可以使用户在微信软件后台运行的情况下,自动抢到微信红包,并且它设置有“开启防封号保护”应对微信软件的治理措施。这次,该款软件的开发、运营方,被微信软件的开发者和运营者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诉至法院。法院近日一审宣判,认定“微信自动抢红包”软件的开发和运营方掌上远景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50万元及合理支出约25.4万元(据7月18日澎湃新闻)。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飞速发展,个人信息被侵犯、App软件泛滥等问题不断给用户带来烦恼,与此同时,软件之间的无序竞争,也正越来越严重地牵扯着软件合法开发者和使用者的神经。行业内竞争的不断激烈化,带来了诸多新的竞争法问题,造成行业的严重“内卷”。为此,2017年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专门就规制网络环境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问题作出规定,俗称“互联网专条”。“微信自动抢红包”软件案的宣判,可谓“互联网专条”的又一次成功落地。该案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据报道,这款“微信自动抢红包”软件,在功能上直接改变了“微信红包”的正常操作流程,直接妨碍和破坏了微信软件的正常运行,增加了微信软件运行的数据量和数据流,也增加了微信服务器的运营负担。更有甚者,自2016年1月开始,该软件在OPPO软件商店、PP助手、“豌豆荚”、华为应用市场、百度手机助手、酷派应用商店等安卓应用分发平台的下载量总计超过6747.6万次;其开发公司曾宣传该软件“累计用户达2000万,荣获中国开发者百强App称号”。
这款软件如此庞大的下载量、如此“理直气壮”的官宣也在提醒着我们,互联网空间的虚拟性,导致了其间侵权行为易发而维权难度极大。还以该案为例,这么明目张胆的“鸠占鹊巢”式竞争,不但侵害了合法软件开发商的权益,也严重影响着广大用户的体验,可这一不正当竞争行为持续数年才被制止和判罚,足见权利人自身通过诉讼维权,时间等各方面成本有多么巨大。
诉讼维权固然是遏制不正当竞争的重要手段,但“独木不成林”,期待有关主管部门切实加大对互联网产业的监管力度,对于执法中发现的不正当竞争线索,更加积极地启动调查程序;在此基础上,通过发布行业指南等方式,引导互联网竞争沿着健康、良性的方向发展。只有执法、司法功能与权利人的维权努力实现紧密结合与良性互动,软件领域的不正当竞争现象才有望得到根本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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