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版金融科技“监管沙盒”于3月16日完成了第一批创新应用登记,向用户正式提供服务。与此同时,金融科技监管顶层设计、金融科技创新试错容错机制也在探索中不断前进。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近日在《中国金融》撰文,介绍了我国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的最新进展和进一步探索。他表示,科技公司在满足门槛要求的前提下可直接申请测试,但涉及的金融服务创新和金融应用场景则须由持牌金融机构提供。
关于新型创新监管工具的设计理念,范一飞表示,要破解“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困局,提高监管适用性;摒弃“一刀切”简单模式,增强监管包容性;引入“多元联动”公众监督机制,提升监管有效性;设置创新应用“刚性门槛”,强调监管审慎性。
范一飞解释,新型创新监管工具选择什么样的监管力度,是监管部门考量的重要因素。在设计之初,人民银行就秉持包容理念,主动摒弃“一刀切”模式,积极探索更具引导性、启发性和激励性的新型柔性监管方法,建立刚柔并济、富有弹性的创新试错容错机制,增强监管部门、创新主体、社会公众之间的信息交流和良性互动,打造符合新事物内在发展规律的监管模式,营造包容的金融科技创新环境。
“金融科技发展不能走互联网金融的老路,既要重视柔性监管,也要重视审慎监管。”他提醒,过去几年互联网金融的教训深刻表明,一味神化信息技术非但不能促使金融服务创新发展,反而会使金融市场鱼龙混杂、金融产品良莠不齐,给金融稳定带来巨大挑战。为此,新型创新监管工具强调审慎监管,力求设置刚性的门槛。从金融角度来说,坚持金融科技的本质是金融,严格落实金融持牌经营原则,严防打着“金融科技”的旗号从事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从科技角度来说,明确风险底线和安全标准,建立风险动态监测感知、高效处置的风控体系,才能保障真正有价值的科技新成果得到充分测试和迭代完善,最终为金融创新注入科技动力。
基于以上设计理念,人民银行立足我国金融科技创新实际,借鉴国际金融监管经验,深入研究新型创新监管工具实施路径,并积极组织开展测试验证工作。
去年12月,人民银行支持在北京市率先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目前第一批6个创新应用已开始测试。这些项目聚焦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金融领域应用,涵盖数字金融、供应链金融、普惠金融等应用场景。
就新型创新监管工具的进一步探索,范一飞表示,支持科技公司直接申请测试,这一点也是此前市场高度关注的。首批6个创新应用,既有持牌金融机构直接申请,也有科技公司合作参与,但是尚未有科技公司直接申请。
范一飞称,持牌经营是金融机构申请测试的基本条件。与之对应,科技公司直接申请测试也需设置相应门槛。作为金融科技创新的重要参与方,科技公司主要从事金融相关的业务系统、算力存储、算法模型等科技产品的研发设计和能力输出。因此,应明确科技产品在信息保护、交易安全、业务连续性等方面的基础性和通用性要求,使之作为科技公司直接申请测试的门槛。
前期,人民银行发布实施了云计算、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区块链安全、金融APP、应用程序编程接口等多项金融科技规范。范一飞透露,人民银行后续将进一步优化创新监管流程与机制,明确科技产品成熟度、适配性、安全性、稳定性等标准,通过国推认证把好安全关口,确保经过真实金融场景的全面测试和迭代优化,科技公司能够打磨出满足行业共性需要、符合监管要求的科技产品。
“科技公司在满足门槛要求的前提下可直接申请测试,涉及的金融服务创新和金融应用场景则须由持牌金融机构提供。”范一飞称,科技公司既可联合金融机构共同申报,也可单独申报后结合应用场景选择合作金融机构。
关于下一步金融科技监管框架,范一飞称,人民银行将切实履行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会同相关监管部门做好统筹与协同,强化监管顶层设计和整体布局,共同构建多层次、系统化的金融科技监管框架。具体包括以创新监管工具为基础,以监管规则为核心,以数字化监管为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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