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多码”“一机多户”等屡禁不止的现象有望被按下“终止键”。
为进一步规范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范支付业务风险,中国人民银行起草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并于6月8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知》从支付受理终端管理、特约商户管理、收单业务监测、监督管理等相关内容这四方面进行规范。
一直以来,支付受理终端涉及支付信息的读取、采集和支付指令的生成,其安全性和合规性对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收单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但是随着支付业务的发展和市场环境的变化,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风险隐患正在逐步暴露,特别是移动受理终端、收款条码正在被跨境赌博等黑灰产业犯罪分子用以转移资金。
《通知》的起草说明中披露了相关业务存在的3个问题:一是收单机构对银行卡受理终端采购、登记、功能开通、信息变更、退出等全生命周期管理不严密,导致买卖终端、移机、“一机多码”、“一机多户”等现象屡禁不止,为违法犯罪分子利用受理终端进行资金转移带来便利;二是特约商户准入不严格,部分收单机构对商户相关证明文件及其真实意愿、经营场所、终端布放位置等核实流于形式,导致虚假商户问题仍然突出;三是部分收单机构、清算机构未结合条码支付业务特征健全条码支付受理终端、收款条码管理机制,导致条码支付业务涉黑灰产业的风险加大。
以银行卡受理终端管理为例,现行银行卡受理终端相关管理制度已经明确了收单机构的基本管理责任,但移机、变造交易信息、“一机多码”、“一机多户”、买卖终端等问题依然严峻,反映出部分收单机构在落实监管制度、规范银行卡终端管理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
对此,《通知》以银行卡受理终端序列号与收单机构代码、特约商户编码、特约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特约商户收单结算账户、银行卡受理终端布放地址五项信息唯一绑定,并保证该绑定关系在支付全流程的一致性、不可篡改性为原则,明确了生产环节、入网环节、退出环节的要求。
其中,清算机构应建立生产厂商评估管理机制,并定期进行抽查。发现生产厂商未按要求生产银行卡受理终端、报送终端序列号登记信息,或存在协助收单机构违规开展移机、设置“一机多码”“一机多户”等情形的,清算机构应对生产厂商采取限期整改、降低评估等级直至停止合作等措施。
关于条码支付终端管理,《通知》明确了条码支付受理终端分类管理要求。对具备采集付款人条码、交易金额等支付信息,且能够参与发起支付指令的条码支付受理终端,要求收单机构、清算机构应参照银行卡受理终端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相关管理规则。特别是采用密码识别等防篡改技术,并建立受理终端号与五项信息唯一绑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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