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消费金融再陷租金贷纠纷
2020-06-09 08:51:12
文章来源
中国经济网

  成立4年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商消费金融”)在与合作方共同展业过程中风波不断。

  

  日前,多位借款人在21聚投诉平台称:在互联网长租运营平台北京美丽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丽屋”)租房时,通过晋商消费金融办理了租房分期贷款(俗称“租金贷”)。但在办理退租成功后,晋商消费金融却继续从其个人账户中扣除款项,并发送催收信息,甚至导致个人征信逾期。

  

  借款人联名投诉的内容显示:美丽屋称已经将剩余资金退还,要求借款人联系晋商消费处理,而晋商消费金融则表示美丽屋并未将剩余资金退还。

  

  那么,相关钱款去了哪里?

  

  对此,美丽屋方面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目前不存在我司不将退租后租客的剩余未还款项交给晋商消费金融的问题。“有可能存在个别未被识别,或存在双方交接过程中的数据疏漏等问题。”

  

  按照美丽屋所说,钱款全部交还,晋商消费金融缘何继续催收借款人?记者向晋商消费金融发去采访函,截至发稿,晋商消费金融并未回应。

  

  多次遭遇投诉

  

  晋商消费金融合作商户有租房分期、珠宝分期、旅游分期以及医美分期,均出现过频繁遭投诉、商户资金链断裂、商户骗贷等问题。

  

  晋商消费金融与合作方齐齐遭遇消费者投诉已经不是第一次。

  

  2019年6月末,晋商消费金融大股东晋商银行在上市聆讯书中甚至不得不进行补充解释,晋商消费金融曾因消费者对其业务合作伙伴不满意而遭受负面报道。

  

  此次,晋商消费金融再度与业务合作伙伴卷入消费者投诉风波,又是因何引起?

  

  关于“租客正常还款或在美丽屋退租后,贷款仍旧出现逾期或收到晋商消费金融催收信息”情况,美丽屋向记者表示,出现此类问题一般涉及租户提前退租,但未按照合同中所约定办理退租,与我司终止合同并足额缴纳违约金,而是直接离开,导致其贷款合同始终存续,故每月都会收到催收信息,严重者甚至对其征信构成影响。

  

  “(但也有)租户提前退租,且已按照合同中所约定的内容办理了退租,终止了合同契约,并已足额缴纳了违约金,但仍收到了催收信息。此类情形,需要租户向我司提供其相关信息,我司将进行检验调研,如确认其确实已结清所有费用,但仍有催款信息,我司将对接金融平台,积极协调解决,并视实际情况督促、跟进金融方尽快解除其贷款绑定。”美丽屋补充道。

  

  近年消费金融公司与租房平台纠纷屡屡发生,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普惠金融与智能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文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目前长租市场乱象丛生,金融机构一次性向租房平台支付资金,属于预付行为,该笔预付资金应该建立托管机制。与此同时,消费金融公司在选择合作伙伴过程中应该更为审慎。监管强调消费金融应该场景化,但不能将场景化与低风险简单的联系起来。消费金融场景合作风控也需要注意,若合作方出现问题,对于消金公司则是一种系统性风险。

  

  此外,他表示:即使是在开拓真实场景,也需要做好二次风控,不可让借款人感知不到背后的金融行为,金融机构需要站在做金融营销的角度,在租户办理借款时将多方风险充分提示,加强信息披露,让租户(借款人)充分了解业务及风险。可缓解事后多方纠纷、互相推诿情况发生。

  

  2020年6月3日,记者在21聚投诉上检索“晋商美丽屋”关键字看到,半年以来,借款人对于晋商消费金融关于美丽屋平台上的租金业务投诉近60件。检索“晋商消费金融”关键字,显示投诉共计713件,解决率仅有19%。

  

  据不完全统计,晋商消费金融合作商户有租房分期、珠宝分期、旅游分期以及医美分期,均出现过频繁遭投诉、商户资金链断裂、商户骗贷等问题。在这些投诉背后,许多消费者都向记者表示,个人征信受到影响。

  

  在裁判文书网中,记者看到晋商消费金融正在通过诉讼方式追回消费者(借款人)欠款。但根据Wind统计,其中晋商消费金融败诉案件多达41件。

  

  记者看到其中一份文书记载:法院认为晋商消费金融提交的《个人消费贷款合同》真实性无法查实,其他证据也不足以认定消费者(借款人)使用了借款,不排除培训学校(晋商消费金融合作方)为借款实际使用人的可能性。

  

  晋商消费金融对此次情况如何处置?截至发稿,记者未收到回复。

  

  金诚同达上海办公室高级合伙人彭凯律师表示,“助贷机构是否妥善解决了租户资金归还,直接导致贷款机构是否会继续向借款人扣划和催收。如长租公寓回复所称,可能由于结算周期问题引发信息不对称,如果借款人确实已经履约完毕,贷款机构的继续扣划和催收,则将存在侵权问题。”

  

  “清晰划分助贷机构和贷款机构责任,首先要基于各方签署的合同条款约定。在这个问题上,实际租户(借款人)较为弱势——合同条款通常不会倾向用户、大部分用户也不认真阅读合同,合同如果系借款人本人签署,事后再想推翻举证难度较大。此外需要关注也无妨是否存在过度营销,实际租户(借款人)如果在营销环节遭遇‘诱导’甚至‘欺骗’,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民事层面之外,如果有证据证明消费金融合作机构(场景方)或其分支机构(包括业务人员)存在恶意欺诈、非法占有目的等,可能还会面临刑事层面追责。”彭凯补充道。

  

  彭凯分析认为,贷款机构与实际居住方以及长租公寓间的法律关系独立存在;贷款发放行为完成,借贷关系生效;没有针对特殊事件而预先约定的特殊条款安排(如约定服务方出现经营危机则对借款人贷款做特别处置等)。基于此,单纯的法律视角考察(仅就前述通行业务模式而言),租户的还款义务仍然存在,且因大房东要求收回房屋而无法实际继续使用租赁房屋。

  

  值得注意的是,有一位不愿具名的消费者向记者表示,其曾在晋商消费金融与长租公寓合作纠纷中,因无法继续租赁房屋选择不再继续还款,导致个人征信记录出现贷款逾期影响正常生活,但在不断投诉晋商消费金融的过程中,最近该笔贷款逾期记录已经得到解决。

  

  业绩承压、高管变动频仍

  

  晋商消费金融某高管曾公开表示,只考虑C端风控,没考虑到B端风控。

  

  有知情人士表示,按照相关规定,个人可以对征信记录提出异议,金融机构受理后,其可向征信中心去函申请取消贷款逾期记录。至于金融机构内部如何处置,外界不得而知。“但通常金融公司会内部核销,自身消化这部分损失。”

  

  同时,记者梳理裁判文书网看到,关于其以往合作伙伴带来的“麻烦”,晋商消费金融目前仍未完全化解。裁判文书中显示,晋商消费金融上诉要求多位借款人还款,被一审、二审法院驳回请求。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消费金融场景合作方出现问题,若(贷款)用户规模较大,对持牌消费金融机构不良率影响不可小觑。“金融公司应该按照大额授信,对租金贷合作方进行严格审核。”

  

  晋商消费金融股东宇信科技(300674.SZ)2019年报数据显示,晋商消费金融近年来业绩增速正在放缓。2017年利润百倍增长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19年,晋商消费金融营收3.72亿元,较2018年3.38亿元增长约10.06%,净利润5221.95万元,较2018年8197.14万元下降约36.30%。截至2019年12月31日,晋商消费金融资产合计65.17亿元,较2018年减少约0.56亿元,负债合计58.36亿元,较2018年减少约1.08亿元。

  

  2019年年初,晋商消费金融某高管曾公开总结晋商消费金融风控成本,“自晋商消费金融成立以来,公司在行业里深挖产品时,只考虑C端风控,没考虑到B端风控”。

  

  对于此次B端合作伙伴美丽屋租户还款纠纷,记者联系上述高管希望采访,对方表示已经离职。

  

  事实上,晋商消费金融高管2019年高管变动频繁。

  

  据天眼查显示,2019年5月,原董事长、董事退出晋商消费金融高级管理人员备案名单。6月,已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变更为法定代表人与董事长的李文莉任职资格被银保监会否决。同年10月,工商登记负责人变更为赵基全。

  

  在人事变动过程中,2019年8月22日,晋商消费金融因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被央行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50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

  

  在消费金融竞争红海中,晋商消费金融如何在紧跟行业增速的同时,化解合作方带来的一系列负面影响?记者将持续关注。

  

  晋商消费金融近年败诉法律纠纷节选

  

  2016年与某旅游公司合作,遭遇合作方负责人骗贷。

  

  2017年与某珠宝公司合作,公司挪用借款人贷款资金。

  

  2018年与某社会团体合作,法院认为晋商消费金融未对合作方性质尽到足够的审查义务;社会团体提交其向中国银监会政务咨询表回复的公证书证明贷款不符合消费金融公司贷款范围。

  

  2019年无法提供某借款人联系方式,经法院告知补正后仍不能提供;在与某培训学校合作纠纷中,提交的贷款合同真实性无法查实也无其他有效证据。


责任编辑:谢鑫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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