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金融科技不断创新,如何平衡发展与风险对监管部门提出新的挑战。在12月5日举行的“2020第五届新金融论坛”上,与会嘉宾认为,金融科技要守正创新,落实“无牌照不金融”要求。同时,金融监管应强化对金融创新风险的识别、预警、处置能力,监管手段也须与时俱进。
国务院参事、中国银保监会原副主席王兆星表示,金融创新是增加金融有效供给、增强金融市场活力、推动金融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国际金融危机的历史经验教训体现出,如果离开有效的金融监管和风险管控,金融创新就可能成为脱缰野马,变成金融投机的狂欢,造成金融泡沫的膨胀和金融风险的爆发,最后引发系统性的金融危机。
王兆星认为,应进一步改进金融监管,借鉴国际监管改革的成果,提升对金融科技创新的监管能力,包括风险的识别、度量、判断、预警、控制、处置能力。另外,必须适应现代信息科技发展,大力开发和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先进科技,加大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在提升金融服务创新能力的同时,维护金融安全。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表示,发展金融科技应在依法合规、安全可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围绕客户有效需求和传统业务痛点,稳妥审慎地开展各类业务和应用创新。具体来说,应严格按照经营范围和业务规则提供数字金融服务,执行金融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金融数据安全分级、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等基础通用规范以及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移动金融APP等技术应用标准,落实有关金融科技产品认证和标准符合性自律备案制度,筑牢金融科技创新“防火墙”,杜绝存在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的产品“带病上线”。
监管部门近日也就金融科技监管作出新的部署。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撰文指出,稳步推进金融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国产化,防范金融网络技术和信息安全风险。强化基础设施监管和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对金融科技巨头,在把握包容审慎原则的基础上,采取特殊的创新监管办法,在促发展中防风险、防垄断。
风险
金融科技创新
发现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违法、不良信息举报和纠错请联系本网。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北路2号11幢206
邮编:100020
京ICP备05049267号
京ICP备0504926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063
版权所有 发现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