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策划】科技金融如何破局
2021-04-08 11:05:56
文章来源
中国金融家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科技”一词被提及23次,凸显了培育建设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实施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作,深入谋划推进‘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使资金更多流向科技创新”⋯⋯报告总结了2020年及“十三五”期间我国取得的科技成就,擘画了2021年及“十四五”期间的科技发展蓝图,也为科技金融未来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与路径。


  2020年10月22日,在第十四届上海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洽谈会上拍摄的科创金融展牌。


  疏通痛点围绕知识产权融资打造金融创新体系


  科技创新企业普遍具有轻资产、高风险、高成长等特点,在融资过程中面临知识产权评估难、质押难、处置难等突出问题。如何解决痛点,加大金融机构对科创企业的支持力度?


  全国政协委员、中信集团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奚国华表示,服务科技创新,重点要围绕知识产权融资打造金融创新体系,不断创新融资方式和增加金融服务供给。建议率先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重要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发明、专利、许可等知识产权进行质押,积极扩大知识产权质押类贷款规模。与此同时,他建议多类型金融机构联合,探索对知识产权进行价值评估、股权投资、债权融资、信贷融资、资产交易等综合服务的业务模式,发展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提升科技要素流通与定价效率。


  全国政协委员、海南省工商联主席、海马集团董事长景柱建议成立国家知识产权投资银行,破解天使投资阶段薄弱的环节、难点,让真正有创新的人才不用为找“伯乐”、找投资人而犯难。


  景柱认为,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知识产权的创新价值完成了初步评判基础上,建议参照国开行、农发行的职能定位,成立知识产权投资银行,对具有较强核心技术的企业或创新者,知识产权投资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筛选和考评,优选符合条件的项目,开展以核心技术、专利等知识产权抵押贷款,投资入股并推动市场化交易。在国家重点支持的行业,聘请各相关行业的顶级专家,组建评审组,对申报的知识产权论证其在国内、国际范围的领先水平,以及产业化的可行性等结构,再由知识产权投资银行参考最终评定的意见,决定是否以该知识产权为抵押发放贷款,以及可否投资入股,并以此促进创新者市场融资。


  精准对接促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部门政策扶持下,我国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力度不断加大,银行信贷发挥了重要支持作用,并在投贷联动、培育发展风险投资、全面深化市场改革方面有了很大进展,尝试了多种银政合作的科创金融模式。


  “我国金融和科技的深度融合仍有很大空间。但目前金融服务供给与科创企业融资需求之间尚未实现精准对接,一定程度上存在三大不匹配:一是银行低风险偏好与科创企业高风险特征不匹配;二是风险补偿机制与科创企业发展速度不匹配;三是投贷联动需求与商业银行产品供给不匹配。”全国人大代表、郑州银行董事长王天宇指出。


  对此,他建议运用创新引导基金促进科创企业发展。建议政府设立创新引导基金来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培育壮大中小型科创企业。同时,优化政府引导基金的市场化运作,完善政府引导基金退出机制,解决现有科创类投资基金份额交易难题。同时,构建匹配科创企业资金需求的金融生态链。建设科创金融服务要树立全生命周期理念,基于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针对科创金融服务链条的薄弱环节进行突破创新,为科技创新的研发、试验、投产和发展等提供全方位、精准的金融服务支持体系。


  “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金融科技融合。”王天宇建议建立开发智能化、扁平化、易复制推广的科创金融数字服务平台,建设科创企业、项目、产品等数据库,集间接融资业务对接、直接投资路演撮合、政策信息精准投放等功能于一体,为科创主体提供低成本的综合金融服务。建议金融机构设立金融顾问服务,为科创企业提供“一企一策”融资问诊、股权结构设计等服务,实现金融机构自身的科技创新,伴随科创企业共同成长。王天宇还建议,要进一步推动投贷联动发展。适当扩充投贷联动试点银行名单,完善投贷联动相关法律法规,并设计合理的投贷联动风险补偿机制。


  优化生态提升银行科技金融专业化水平


  目前银行业保险业支持科技创新尚存许多痛点难点,其中既有机构内部原因,也有外部环境不完善等因素,全国政协委员、上海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韩沂指出,银行绩效考核有待改进。他表示,“目前没有对银行科技金融业务进行专门考核,银行缺乏大力发展科技金融业务的动力。总分行对科技支行或科技专营机构差异化考核程度不明显,导致银行科技金融专业化水平不高。”


  此外,他还认为银行业还存在风险收益不匹配、外部环境有待完善两大问题。“对于初创期科技企业,银行稳健审慎的经营理念与科技型企业跳跃性、跨越式发展模式不吻合,若没有股权收益覆盖债权风险,银行信贷资金难以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韩沂表示。


  针对上述问题,韩沂在提案中提出优化绩效考核、创新业务试点、改进外部环境以及完善风险补偿与奖励政策四个建议。


  在优化绩效考核方面,韩沂建议,各级国资管理部门将科技金融业务纳入其管理的金融机构绩效考核范围,同时推动银行优化内部绩效考核设置。例如,可对科技金融事业部或科技支行绩效考核以三年或五年为一个周期,不考核无关业务指标。


  在创新业务试点方面,他建议,对于科技企业较为集中的北上广深等地区,授权当地金融监管部门选择科技金融基础好的银行,对硬核科技如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高端制造业等企业员工持股专项贷款和优质PE、投资公司的周转性融资需求如流动资金、跟投资金、过桥资金等提供信贷支持。银行开展业务前须向金融监管部门进行报备、一事一议,信贷资金建立专户,专款专用,确保流向硬核科技企业的研发与生产。


  对于如何改善外部环境,韩沂提出两条具体建议,一是建议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建立国家主导的技术评估公司,对知识产权进行统一权威评估,并建立全国统一的知识产权交易、质押和处置平台。二是建议财政贴补和政策性担保在银行科技贷款逾期90天后即在其承担额度内先行代偿,降低银行科技贷款不良率,提高其展业积极性。


  在完善风险补偿与奖励政策方面,韩沂建议,财政部门要建立对科技信贷、科技保险的奖励与风险补偿政策,对银行科技金融业务的首贷、信用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提高奖励与风险补偿比例。


责任编辑: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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