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印发《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方案》
2021-04-12 11:29:02
文章来源
科技金融时报

  本报讯近日,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和证监会等六部门联合发布《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到2025年,基本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创走廊。


  《方案》要求,到2022年,科创走廊建设初显成效。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上市(挂牌)企业数量年均新增1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年均新增3000家左右,引进高层次人才、应届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才每年不少于20万人。到2025年,基本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创走廊。形成若干世界级制造业集群,成为我国重要创新策源地。地区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2%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8%。


  《方案》明晰了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的战略定位:中国制造迈向中国创造的先进走廊,科技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的先试走廊,产城融合发展的先行走廊,并聚焦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科技创新策源地、产城融合宜居典范、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等四方面,提出了18条针对性举措。


  根据《方案》,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将联合编制先进制造业发展规划,围绕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建设若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在重点领域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加快培育布局量子信息、类脑芯片、第三代半导体、基因编辑等一批未来产业。同时,打造协同开放的经济发展高地,在电信、保险、科研和技术服务等重点领域加大对外开放力度。


  围绕“以金融服务为重点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方案》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成长创新企业上市融资。依托上证G60创新综合指数和上证G60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设立并做大做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产品。鼓励证券服务机构跨行政区域合作。探索在长三角各股权交易中心设立G60科创走廊分中心。


  在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方面,培育壮大创新主体,建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G60科创走廊范围内互认机制。共同建设重大研发平台,建立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机制,组织实施G60科创走廊重大科技项目,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建设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国际领先的技术集群。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据悉,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包括G60国家高速公路和沪苏湖、商合杭高速铁路沿线的上海市松江区,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杭州市、湖州市、嘉兴市、金华市,安徽省合肥市、芜湖市、宣城市9个市(区),总面积7.62万平方公里。本报记者甘玲


责任编辑:庞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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