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二十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意见》,强调要聚焦国家战略和产业发展重大需求,加大企业创新支持力度,积极鼓励、有效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创新,推动企业在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和重大原创技术突破中发挥作用。中国信息协会常务理事、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认为,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内外形势下,当务之急是千方百计激活创新主体,更为充分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中的主体作用,使之成为创新要素集成、创新成果转化的生力军,打造科技、产业、金融等紧密结合的创新体系。针对强化企业科技创新,金融如何赋能,朱克力提出以下具体建议。
一是鼓励种子基金、天使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提高风险容忍度,带动社会资本共同构建服务产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支撑体系,推动资金链服务科技链。
二是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探索完善知识产权质物处置机制,通过定向推荐、对接洽谈、拍卖等形式进行质物处置,建立多元化知识产权担保机制,支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金融融资。
三是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科技金融产品,进一步优化产品、市场和服务体系,通过更为灵活的融资机制,为科技型企业初创、成长、成熟、上市等各阶段提供全方位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通过产业引导基金、特定债券、“投资+贷款+首次公开募股(IPO)保荐”等综合金融服务方式,促进更多优质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是支持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建设,金融机构可积极参与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建设,与政府、科技园区、创业加速器等加强合作,共同打造良好的科创环境和金融生态系统,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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