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记者 徐昇)7月26日下午,南京玄武湖景区一株并蒂莲被游客擅自采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详见本报7月29日A4版报道)。为此,昨日上午,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成立了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组,决定将该游客擅自采摘并蒂莲的行为纳入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为两年。这也是《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自2019年实施以来,被记录在案的首例不文明行为。
记者了解到,并蒂莲是荷花中的珍品,很稀有,其生成几率是十万分之一,因此人们都将其视为吉祥、喜庆的征兆。当玄武湖的这株网红花谢了,结出了并蒂莲蓬后,7月26日,一名外地游客趁管理人员不备偷偷将其采摘了下来。玄武湖派出所民警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景区根据《南京市玄武湖景区保护条例》第36条第2款,对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
“这名外地游客的行为违反了《南京市玄武湖景区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造成较大的负面社会影响。”南京市文旅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推进旅游诚信建设,维护良好的文明旅游秩序,根据《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昨日上午,文旅局牵头成立了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组,评审组由导游代表、法律专家、旅行社代表、景区代表和游客代表组成。经过讨论,评审组决定将该游客擅自采摘玄武湖景区并蒂莲的行为纳入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
记者了解到,《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于2019年4月11日起实施。《办法》所指的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对象为“旅游者”和“旅游从业人员”。其中,旅游者的旅游不文明行为包括:扰乱航空器、车船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损毁、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参与赌博、色情、涉毒等活动;不顾劝阻、警示从事危及自身以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破坏生态环境,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规定;违反旅游场所和公共文化场所秩序管理的相关规定;违反旅游、交通、边防等部门的管理规定;辱骂、殴打旅游工作人员;不遵守或不配合特殊勤务期间管制措施、各项安全规定;滥用权利、寻衅滋事等严重扰乱旅游秩序的其他行为。
旅游者被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最高为5年,并将由南京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在“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信用南京”等网站同时公布。对纳入不文明行为记录的旅游者,旅游景区、旅行社可以拒绝提供服务,公安、航空、铁路、机场安检等相关部门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其采取一定的警示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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