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提出,要发展健康、文化、旅游、体育等服务消费;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精心筹办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
代表委员们围绕筹办冬奥会与冬残奥会、增加体育教育比重、修改《体育法》等话题踊跃献策。
积极筹备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都对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筹办提出了要求。
“我们要客观、科学、合理地作出安排,与我国相关职能部门和机构密切配合,与来华参赛的各方代表友好协商。”全国人大代表、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委会副主席杨树安表示,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进一步的细化和优化,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方面。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乒乓球协会副主席王励勤则希望通过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成功举办,推动冰雪运动在我国更好地开展。他说:“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离我们越来越近,希望借助北京冬奥会的契机,大力宣传冰雪文化,推动冰雪运动在我国更好地发展。也希望中国向世界展现一场精彩、非凡、卓越的奥运盛会。”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冬奥组委运动员委员会主席杨扬也表示,大众体育与竞技体育相辅相成。北京冬奥会作为契机,可以促进中国大众体育与竞技体育良性发展。“期待运动员们在北京冬奥会上有更好表现,借此涌现出更多冰雪明星,带动更多人参与冰雪运动。”她说。
呼吁增加体育教育比重
在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去年9月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中,明确了将体育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纳入中考计分科目,科学确定并逐步提高分值,启动体育素养在高校招生中的使用研究。
“我们在体育教育方面要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去认真思考和谋划,进一步完善我们的体育教育体系,为我们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打下良好的基础。”杨树安表示,没有体育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没有教育的体育又会发展成畸形的体育。体育对于青少年培养,树立良好的健康习惯、生活习惯是至关重要的。
全国政协委员、华东师范大学副校长戴立益建议,在加强和完善中考体育的基础上,探索推行高考体育的可能性。“体育中考、高考的指挥棒导向的明确,对于显著提升我国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引发全民对体育的重视意义重大。”戴立益说。
全国政协委员、观澜湖集团主席兼行政总裁朱鼎健建议,在中小学施行体育课分级授课的新模式。在该模式下,学生无需拘泥于以往固定的按班级上课的方式,而是根据每个学生不同的体能、体质、特长状况,分为不同的体育级别,跨班甚至跨年级进行教学。
全国人大代表、安踏集团董事局主席丁世忠建议,要打破以学习成绩为主的传统考核和选拔标准,建立适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评价体系,增加体育成绩在升学考试中的比重,丰富考核内容。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跆拳道协会和空手道协会主席管健民表示,学校体育应提高运动项目化发展水平,同时让体育走进中小学思政课堂。
多方建言修改《体育法》
我国现行《体育法》于1995年8月颁布实施,2009年和2016年两度修改,在2018年《体育法》修改被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多位代表委员认为,基于新时代对体育产业的发展需要,高效推进体育产业健康有序发展,重新审视《体育法》内容,重新定位法律主旨、补充修订法律有关条款,显得十分重要而迫切。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兰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王士岭建议,可考虑设立体育产业专章,对体育领域的新型合同、赛事转播权、保险等作出规定。此外,《体育法》修改时应从保障运动员权利的角度,明确运动员的“产权”归属、退役运动员安置等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主任高明芹认为,体育仲裁是解决体育领域特别是职业体育中特殊类型纠纷的有效手段。应借鉴现行的民商事仲裁制度和劳动争议、土地承包仲裁制度,结合体育纠纷的特点,明确体育仲裁的范围、仲裁庭的组成、仲裁程序等,从而初步构建体育仲裁制度框架。
全国人大代表、西安广播电视台主任播音员孙维表示,新时代下《体育法》的立法目的应为提升体育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大力推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的融合,保障公民的体育权益等。总则增加体育产业、体育文化、体育争议解决、体育融合等内容并建议单独设立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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