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以省域副中心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为目标,以营造路通车畅、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抓手,从今年7月30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按照“大刀阔斧、绣花功夫”的管理思路,聚焦影响湛江市交通安全和城市交通拥堵等突出问题,拿实招、求实效,治乱象、理秩序、防事故,进一步形成党政主导、道安办牵头、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大交通”安全管理新格局。
城市快速发展之下的交通“顽疾”
交通之于城市,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湛江,和国内许多城市一样,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汽车保有量逐年增长,市区电动自行车快速增加。调查显示,小汽车和电动自行车等个体交通方式是湛江中心城区最主要的出行方式,目前市区每天新上牌的机动车约250辆,市区电动车保有量保守估计超过100万辆,小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出行呈现双高增长的态势。
今年6月份以来,湛江城区迎来“水体治理工程”建设的高峰。据悉,目前中心城区正在施工的项目涉及道路超过30条,项目主要有黑臭水体治理以及自来水管网、燃气、排水、电力、通信改造等,大部分施工道路均需围蔽至少1至2条机动车道及非机动车道,供机动车辆及非机动车通行的路面变窄,导致道路通行能力普遍下降。
一方面是城区路段负荷日益加重,另一方面由于城区占道施工致使道路变窄,再加上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象,诸多因素叠加,带给市民最直观的感受就是:交通高峰期局部路段道路易堵塞,车辆排长龙。
营造“大交通”安全管理新格局
道路交通秩序是城市文明形象的一个重要窗口,展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事关民生幸福指数。面对当前交通治理的形势挑战,如何通过群策群力、部门联动形成强大合力,缓解交通拥堵、治理交通乱象、提升安全意识、防控风险隐患?
今年7月30日起,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正式启动,集全市之力破除交通“顽疾”。湛江市成立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指挥部,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姜建军任总指挥,常务副市长曹兴任常务副总指挥,副市长、公安局长黄勇武任副总指挥。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路事务中心以及市中心城区水系统治理指挥部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进一步形成党政主导、道安办牵头、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大交通”安全管理新格局。
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将通过全面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有效震慑交通违法、有效压减交通事故、规范交通运输秩序、补齐农村安全短板、深化摩电整治、推进校园交通管理、提升宣传教育效果,确保实现“三个下降”(道路交通事故起数、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涉摩电交通事故同比下降)、“三个不发生”(市区“水体治理工程”路段不出现长时间、大范围拥堵,不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负面影响较大的执法舆情事件)。
“凡堵必有警”的庄重承诺
在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中,湛江市公安机关以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和谐有序为使命,突出主责主业,发挥职能作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拥堵、交通乱象、交通陋习等,以交警部门为主力军吹响“千警上路”的冲锋号角。
疏堵保畅提升通行能力。湛江市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成立指挥调度专班,24小时全天候进行统筹调度和应急处突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交通智能指挥中心和各分控中心每3分钟对市区主干道视频巡查一次。公安机关采取定人、定岗、定责等办法,建立“凡堵必有警”的指挥疏导和24小时交警铁骑队机动巡逻勤务模式,把警力投入到拥堵路段和时段上,提高拥堵及交通事故处置效率,确保市区拥堵情况明显好转。
铁腕整治交通堵点、乱点、黑点、盲点。公安机关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整治,重点整治无牌车上路、无证驾驶、闯红灯、超员、不按车道行驶、不戴安全头盔及非法改装机动车“飙车竞速”违法行为,压减涉摩托车涉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加强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员教育管理,严查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跨越隔离护栏等,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行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在城区重点突出查处涉酒驾驶机动车、车辆乱停放、不礼让斑马线;在农村地区重点突出查处摩托车无牌无证驾驶、超员搭乘,拖拉机(含变形拖拉机)违规上国道、省道及车载人。公安机关联合交通等部门专项整治货车非法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乱象问题,进一步清理违规挂靠经营、不进站营运“野鸡车”、动态监控平台监控不落实等客运乱象。
据统计,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1.1万余人次,车辆3500多辆次,设置整治点(含劝导点)1203个,疏导交通拥堵近1000起,劝导群众4万多人次,查处货运车辆1823起,查扣电动车4728辆、摩托车2184辆,封闭道路中央开口56个。
用心用情浇灌“文明出行”之花
整治、查处,不是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目的,严管的终极目标是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交通安全意识,让文明出行成为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行动自觉,让文明行路、规范行车成为城市交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专项行动开始后,不少湛江市民的微信朋友圈出现了“我交通违法了,请点个赞……”版本的“求赞”信息。原来,这是湛江市公安机关在交通整治初期,结合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即将实施,考虑到群众接受和适应的过程,针对非机动车轻微违法行为以及初次违章违规的行为推出的发微信朋友圈集赞可免处罚的新举措,既达到宣传教育的效果,又充满执法温度。
专项行动期间,公安机关聚焦学校师生交通安全管理。通过校园“小手拉大手”活动,发展壮大家长志愿者队伍力量,共同参与维持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组织学校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督促教师、家长骑乘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要戴安全头盔,不超员搭乘;禁止中小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来校上学。
建章立制和宣传教育同步推进,进一步规范全市电动车自行车管理。湛江市公安机关全力推进《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贯彻实施,8月1日起启动全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市民可通过手机微信搜索“广东电动自行车牌证申领”微信小程序线上办理,也可以到附近邮政网点现场办理登记上牌事宜。
城市交通秩序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文明交通、文明出行,是创建文明城市的必然要求。广大市民朋友既是文明城市的主人,也是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参与者和直接受益者。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以主人翁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参与到此次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中来,将文明交通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做一名文明守礼守法的交通参与者,努力创造有序、畅通、安全、绿色、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推动湛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林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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