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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库尔勒市交警为广大中学生送上“交通安全大餐”
2020-11-05 10:16:40
文章来源
巴州交警支队

  今年12月2日是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近日,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共青团中央等八部门联合下发通知,部署各地以“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共同组织开展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增强公众出行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为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预热

  为了在即将到来的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让“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这一主题家喻户晓,连日来,新疆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交警通过深入到各个学校宣传交通安全,通过全市广大中小学生的“小手拉大手”的方式,频频走进库尔勒市各个学校,向广大师生普及“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交通安全常识,全力织牢校园交通安全防护网,为了给即将到来的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预热,把公安部交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巴州公安局和库尔勒市公安局党委有关“减量控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工作部署和安排要求落地生根。

  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莫大意

  11月2日下午,新疆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中队和迎宾路中队组织交警深入到库尔勒市利民学校,为高中部的学生送上以“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大餐”,交警在课堂与中学生频繁互动,交通安全宣传气氛十分活跃,学生们听得过瘾、解渴。

  为了深入开展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库尔勒交警结合近期中学生行特点,两次深入到库尔勒市利民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宣讲活动。在课堂上通报了去年以来涉及中学生出行安全的交通事故案例、剖析原因、采用中学生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以库尔勒市学生常见的上学、放学路上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交通事故案例,举案说法,通过播放监控拍摄的视频、事故现场图片,采取提问、解疑释惑、互动体验等形式,让该校的广大中学生感知感受不文明出行、交通违法行为危害,真正做到“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进一步增长交通安全知识常识。

  “中学生上下学时要走斑马线、地下通和过街天桥,通过斑马线时也要左看右看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道路。严禁闯红灯、横穿马路,绝不能翻越交通隔离护栏和花箱。经过路口时,一定要遵守交通信号(红灯停,绿灯行),要多关注前后左右的车辆通行情况,遇到大车时要提前避让,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中学生要严禁在道路上扒车、追逐、打闹;骑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的学生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得逆行、不得并排骑行、不得双手离把、不得助力机动车或非机动车骑行;没有非机动车道的,一定要靠道路右侧行驶……”为了提升广大中学生“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交通安全自我防护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人人关注交通安全,个个安全文明出行,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中队的宣讲员娜依在库尔勒市利民学校除了按照精心制作课件,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剖析学生在上学、回家路上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预防措施、温馨提示、举案说法外,还播放今年以来库尔勒市涉及极个别中学生不遵守交通规则、不文明不安全出行引发的交通事故小视频,通过现场提问有、有问必答、检查笔记、写心得体会等,进一步引导广大中学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起到了很好的宣讲效果。

  库尔勒市利民学校高二(3)班的王同学感慨地说:“‘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说起来简单易懂,真正做起来就不那么简单了,要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我们都应该严格遵守16岁以下的学生不能骑电动自行车;骑电动自行车必须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扣,不能在道路上排队前行;平时乘车时也要系好安全带等规定,这既是安全出行要求,也是保护我们生命财产安全的必然选择,千万不能拿自己的生命当儿戏。”

责任编辑:简闻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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