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多家信托公司称其收到监管通知,要求压缩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信托融资业务,并制定融资类信托压缩计划。
所谓融资类信托,是指将受托资金(或资产)以融资(如贷款、融资租赁等)的方式借给资金(或资产)需求方。由于带有一定“影子银行”特征,融资类信托潜藏一定风险。比如,资产端不够优质以及隐藏的刚兑和兜底行为,容易将风险传导至金融机构自身,从而引发系统性风险。
尤其是过去一年,信托的风险资产率大幅增加。2017年之前,信托风险资产率虽有波动,但多数时候维持在0.8%以下,2018年小幅上升至0.98%,2019年末则大幅升至2.67%。与此相对应的是信托产品的频繁爆雷,就类别来看,其中多为融资类信托,主要涉及工商企业类贷款、基础设施类贷款等。
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大背景下,不难理解监管层出手的用意,就是要防患于未然。
然而,对于信托公司而言,融资类信托业务因为报酬率高、市场需求大,已经是一块美味的“蛋糕”。从信托业协会统计的数据来看,截至去年4季度,融资类信托规模为5.83万亿,环比增加约5600亿,增幅为10.60%。同比来看,增加1.49万亿,增幅超30%。
如今,融资类信托业务面临监管压力,未来信托的路该如何走?对此,笔者认为,信托转型已成必然,发展新兴业务刻不容缓。
实际上,2019年8月的“64号文”就提出,要支持信托机构积极培育以受托管理为特点的服务信托。此外,以往信托业务多以非标为主,但目前关于非标的监管趋严,标准化业务的开展被提上日程,其中债券承销业务被信托公司视为转型的重要一步。目前,已有12家信托公司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资格,但对比信托公司的总量来看,占比尚小。
信托业还需要加强自身管理,练好“内功”。一个行业的发展不仅需要监管层面的指引,更需要信托公司主动转变观念。过去,信托公司凭借牌照优势做通道便可以“吃喝不愁”,整体业务模式也相对简单和单一,不能体现信托本身的制度优势和信托公司的主动管理能力。
如今,在去通道、严监管的背景下,转型已是必然。信托公司需摆脱路径依赖,积极试水新业务,提高自身能力,大力发展家族信托、慈善信托、养老信托、服务信托等业务。比如服务信托的发展,除监管指引外,也需要行业为构筑以服务为核心的信托文化和习惯共同努力,同时也要对核心运营服务能力给予战略上的重视,并加大对人才储备和IT建设的投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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