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近日公告称,与中信信托解除了“中信—远洋弘盛信托合同”,并收到了之前存在纠纷的2.31亿元资金(含资金占用费131.69万)。随后,中信信托在官网也确认此事。至此,方正证券2.3亿元“罗生门”事件戛然而止。
方正证券近期发布公告称,2019年11月1日,方正证券认购了中信远洋信托,认购规模为2.3亿元。方正证券称其认购的信托资金,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收到第1期的信托收益550.73万元。方正证券于近日得知,其认购的2.3亿元信托资金被受托人中信信托全部用于向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集团”)发放贷款。
方正证券3月11日公告称,根据其近期获得的相关资料显示,2019年1月,中信信托向方正集团旗下企业发放贷款25亿元,方正集团为该笔融资提供保证担保。2019年10月,因方正集团旗下企业未能如约全部还款,中信信托与方正集团旗下企业确定“借新还旧”的业务方案。2019年11月6日,方正集团将当日收到的中信信托2.3亿元贷款用于代其旗下企业偿还前期对中信信托的部分债务。
公开信息显示,方正证券的第一大股东正是方正集团,持股比例为27.75%。也就是说,从方正证券公告可知,在其购买了中信远洋信托4个月后,才获悉信托资金被其第一大股东用于代其旗下企业偿还前期对中信信托的部分债务。
方正证券表示,将积极采取一切可能的方式,维护公司自身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与中信信托等相关方谈判协商、发送《律师函》、依法提起诉讼、向监管机构举报等措施。
随后,中信信托在官网挂出公告,正式回应此前方正证券3月11日公告,表示方正证券系自主决策、自愿认购“中信远洋弘盛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份额,信托计划的资金运用符合信托合同的约定。
当日,方正证券便收到了上交所的《监管工作函》。上交所“五问”方正证券,要求其尽快核实上述业务开展的决策程序和内核流程,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前期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等。
对于中信信托最终返还资金给方正证券的原因,有业内人士表示,一方面是基于自身在行业声誉方面的考虑,另一方面是基于监管方面考虑,中信信托自身在该项目管理方面可能存在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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