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试行)》发布,事关每个金融机构和从业者,信托公司同样适用。
按照相关说法,案件风险是外部经济金融环境与行业违法违规风险因素交织形成的一种综合风险,监管正在加大对其处置力度。从信托行业看,信托公司涉刑案件时有发生,行业违法违规的查处力度不减,行业罚单数量与金额也都处于上升趋势。
信托行业专家、西南财经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所长翟立宏告诉《金融时报》记者,信托公司在前期规模扩张、快速发展过程中掩盖和积累的各种问题因内外部经济环境复杂和监管趋严而集中暴露,主要表现为信托风险项目增多、信托资产不良率提高,伴随着监管部门对信托公司的监管处罚增多,罚单数量和金额屡创新高。
今年信托业最大罚单1400万元
身陷退市警示的安信信托风波不断,在筹划重组的过程之中又接到一笔信托业最大金额的罚单。4月3日,上海银保监局公布的信息显示,安信信托被罚1400万元,同时,前总裁杨晓波被取消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终身。公告显示,安信信托在信托业务中存在五项违规行为:部分信托项目违规承诺保本保息、2016年至2019年违规将部分信托项目的信托财产挪用于非信托目的的用途、2018年至2019年推介部分信托计划未充分揭示风险、2016年至2019年违规开展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2016年至2019年部分信托项目未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
上述处罚信息可见,这是对近4年安信信托违法违规经营事项所进行的全面排查,而从时间节点看,这些违规事项发生的时间正处于安信信托业务“突飞猛进”之时。《金融时报》记者梳理发现,2013年至2017年,安信信托营业收入从8.38亿元增至55.92亿元,归母净利润从2.8亿元增至36.68亿元。特别是在2017年,公司信托业务收入为52.8亿元、净利润为36.68亿元,分列全行业第一位、第二位。然而,2018年业绩急转直下,2018年净利润为负18.3亿元,同比下滑149.96%。从净利润指标看,安信信托在2014年至2017年的年度净利润增速分别为266.07%、68.26%、76.17%和20.91%,随后的2018年和2019年净利润连续亏损,2020年股票被警示退市风险。另据安信信托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三季度末,到期未清算信托项目金额为276亿元,2019年年报未披露未清算项目涉及的规模。
在回复业绩亏损或风险形成的原因时,信托公司普遍会提及是因宏观经济以及市场环境变化所致。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执行所长邢成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信托业的发展周期和宏观经济的周期变动关联度极高,无论是与宏观经济周期的正关联度还是逆关联度都较其他行业更加紧密。但就信托公司个体而言,信托风险发生的原因和背景则是复杂和多元的。
针对“挪用信托资金用于非信托用途”这一问题,信托业内人士表示,在处罚事由中并不普遍。按照信托法的相关规定,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在信托存续期间,信托财产实质上不属于任何信托当事人,也不属于任何第三人,信托财产仅为信托目的而存在。
处罚暴露合规短板
2019年,信托行业罚单数量和金额均呈现快速上升趋势。通过对公开处罚信息的统计,从2019年3月算起,当年信托行业约24家公司收到罚单,合计罚款金额约为2400万元。百瑞信托研究显示,2019年信托行业罚单数量超过2015年至2018年罚单数量总和的50%,处罚金额也创近年新高,无论是信托公司收到罚单的数量,还是处罚金额都较上年出现了较快增长。
普益标准研究报告分析认为,2019年超三分之一的信托机构因业务合规问题被监管部门处罚,罚单数量与处罚金额均为近5年之最,罚单进一步暴露了信托公司在合规问题上的短板。比如2019年房地产融资业务和通道业务是监管部门重点关注的领域,多家信托机构因违规提供通道服务、信托项目资金来源不合规、违规接受保险资金投资事务管理类及单一信托、未对同业业务资金来源与运用加强期限错配管理等违规行为被监管点名处罚。
信托公司的相关涉刑案件近年来也时有发生。关于涉案事由,法律专家告诉《金融时报》记者,主要是信托从业人员与交易对手有不正当利益关系,行贿或者受贿;利用咨询公司、投资顾问公司等机构收取非法利益;违反信托文件约定,挪用信托财产;虚构项目或者伪造项目文件募集资金。
邢成表示,近年来重点关注的仍然是信托业务中的问题和风险,通过风险排查能够发现并及时防范化解风险。同时,对于信托行业在经历多年高速增长之后面临的一些发展困境和潜在风险,也应高度重视并及时加以解决,对已有或潜在的风险及时化解、尽早防范。
合规转型任重道远
信托业内人士认为,强监管的外部环境下,频繁收到罚单将给信托公司业务开展带来较大影响。比如,对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托公司在受托管理社保基金、保险资金、企业年金、担任特定目的受托机构以及开办受托境外理财业务时会受到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在严监管之下,信托公司涉刑案件、信托公司违约等风险事件正加速暴露,涉及到多家信托公司,信托机构业务合规问题也因此日益凸显。
“信托公司传统业务领域和业务模式在经济新常态下非‘转’不可。”翟立宏说,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复杂,信托行业严监管、精细化监管的趋势必将持续,信托公司传统业务难以为继,不规范展业的违规成本会大幅提升。
6月2日发布的《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了对涉案机构和案件责任人员从重处罚的6个事由,具体包括: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导致重大案件发生的;严重违反市场公平竞争规定,影响金融市场秩序稳定的;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社会关注度高、影响恶劣的;拒绝或阻碍监管执法的;多次违法违规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邢成认为,信托公司需要对宏观经济周期变动作出预判,适时调整公司的业务结构和业务方向,这是防止风险积淀和发生的前提与关键。同时,信托公司公司治理和内控机制需进一步健全,部分业务人员业务水平、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都有待提高。
信托
管理
发现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违法、不良信息举报和纠错请联系本网。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北街2号11幢206
邮编:100020
京ICP备05049267号
京ICP备0504926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063
版权所有 发现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