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观察和探讨国内的非标融资市场时,业内人士常常提及美国私募债权、日本贷款信托以及中国台湾信托模式。
以日本贷款信托为例,其名义上是信托,实际上按照银行贷款业务监管。1971年日本成立存款保险公司,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明确存款保险制度要适用于信托银行。因此,日本的贷款信托是明确规定保本保收益。
“国内的非标融资类信托,从形式、监管要求上都要求打破刚兑,承担的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尽职履责的义务。”某信托公司研究发展部总经理认为。
记者采访的多位业内人士对比分析认为,从城镇化率、资本市场成熟度、金融自由化程度、人口老龄化程度等对比来看,当前国内都远远没有达到美国私募债权与日本贷款信托业务退出历史舞台时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
此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监管。当时的日本监管部门对贷款信托业务做了很大的调整,提高其风险准备金,使得该项业务的资本占用非常高。这或是近期业内人士普遍关注下一步信托公司资本管理配套监管政策的重要原因。
有资深业内人士认为,未来10~15年之内,国内的融资信托很难像日本贷款信托或美国的私募债权业务一样很快消亡。也就是说,在2035年之前,融资类信托或非标融资的需求会有一定的减少,但是远远不会到达萎缩和退出的阶段。
多位业内人士指出,国内信托在转型过程中可以多借鉴中国台湾信托模式,据了解,中国台湾信托80%是服务普通市民、中小企业主。
信托
融资
发现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违法、不良信息举报和纠错请联系本网。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北街2号11幢206
邮编:100020
京ICP备05049267号
京ICP备0504926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063
版权所有 发现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