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曝吉林信托汇融50号再度逾期 融资方被列为被执行人
2020-07-03 08:48:11
文章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近日,有投资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爆料称,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信托)的“吉信·汇融50号广悦化工项目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汇融50号)在延期后再次发生逾期。

  记者就此事致电吉林信托客服电话,客服表示,不清楚具体项目的情况,需要电话咨询项目经理。记者拨打了客服提供的项目经理的电话,但电话无人接听。

  此后,记者以投资者身份拨通了投资人提供的吉林信托相关人士的电话,其表示项目确实已逾期。

  汇融50号延期后再次逾期

  据投资人表示,其于近日收到吉林信托寄来的《告知函》。《告知函》中表示,截至该函出具之日,吉林信托尚未足额收到融资方应支付的第6、7期回购价款,该《告知函》落款日期为6月24日。

记者获取的《告知函》。

  吉林信托表示,作为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曾多次前往融资方、担保方调查了解情况。经调查,由于疫情及经济下滑等因素影响,融资方生产未达预期,导致现金流紧张,目前融资方及担保方均有被执行记录。

  记者就此事致电吉林信托客服电话,客服表示,不清楚具体项目的情况,需要电话咨询项目经理。记者拨打了客服提供的项目经理的电话,但电话无人接听。

  此后,记者以投资者身份拨通了投资人提供的吉林信托相关人士的电话,其表示项目确实已逾期。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前的4月23日,吉林信托官网曾发布《吉信·汇融50号广悦化工项目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受益人大会决议》(以下简称《决议》)。

  《决议》表示,信托计划各期预定期限在原信托期限基础上均延长3个月25天。其中,原信托计划期限于2020年4月20日(含该日)之前到期的各期信托计划,截止原信托期限到期日对应的信托净收益,于2020年4月20日统一支付。原信托计划期限于2020年4月20日之后到期的各期信托计划,截止原信托期限到期日对应的信托净收益,于各期信托计划原信托期限到期日支付。2020年6月21日不再支付当期信托净收益。

  有投资人表示,汇融50号的第6期、第7期目前只付了3成左右利息。

  资料显示,汇融50号成立于2018年3月5日,融资方为山东广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悦化工),信托规模预计为2.6亿元,期限2年,信托资金用于受让广悦化工项目(360万吨/年高硫燃料油减粘精制生产烯烃芳烃项目中的一期360万吨/年高硫燃料油减粘装置、5万吨/年硫磺回收及酸性水汽提装置、储罐区及辅助设施配套项目)收益权。

  广悦化工经营收入作为汇融50号的还款来源。在担保措施上,由担保人李静名下青岛山东路10号房产抵押;1期土地抵押(注:以上两项抵押物评估价值合计45568.52万元,按此计算,抵押率为57%);山东翔昶物流有限公司为广悦化工的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广悦化工实际控制人夫妇为广悦化工的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青岛中银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广悦化工的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启信宝资料显示,广悦化工成立于2012年10月,为青岛中银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6月22日,其已经被利津县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图片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现,2019年9月,广悦化工还曾被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资料显示,广悦化工应当向申请人偿还租金573.47万元及逾期利息、剩余租金3440.84万元及剩余租金逾期利息、共计4014.31万元;其还需要支付申请执行证书费用10.8万元。然而,广悦化工却全部未履行,其失信行为具体情形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图片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

  曾因公司治理机制长期严重缺失被罚40万

  根据吉林信托官网,吉林信托为吉林省唯一一家专业从事金融信托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09年3月,按照信托新法规的要求,经银监会批准,吉林信托重新换发了新的金融许可证。其注册资本金15.96亿元(含外汇1815万美元),吉林省财政厅代表吉林省政府持股97.496%,其余四名股东吉林能源交通总公司、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持股0.626%。

吉林信托的股东情况。图片来源:启信宝截图

  截至2019年末,吉林信托管理的信托资产总计约649亿元。

  根据吉林信托披露的2019年年报,其合并口径下的利润总额为2.1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得者的净利润为1.91亿元。截至2019年末,其净资本余额为18.03亿元;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之和为11.33亿元,净资本/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之和为159.06%;净资本/净资产为44.87%,以上指标符合《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0年第5号)各项监管指标。

  尽管各项指标已达到监管指标,但吉林信托仍诉讼缠身。根据2019年年报,其有6项重大诉讼事项,大多为合同纠纷案、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等。此外,就在2019年8月,吉林信托还因“治理机制长期严重缺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不规范”被吉林银保监局处以罚款40万元。

  而今年4月1日,延边林区中级法院披露吉林信托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伟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万元。除了李伟之外,此前吉林信托原董事长张兴波因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决;原吉林信托董事长高福波也因涉嫌严重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接受监察调查。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责任编辑:左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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