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信托业年会如期召开。
2019年信托业年会上,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提出了在全行业建设良好信托文化的建议,得到了全行业广泛响应。12月8日,2020年中国信托业年会在北京召开,他再次围绕信托文化做了详细讲话。
黄洪在会上表示,信托文化最基础、最核心、最重要的是三个文化,即委托人文化、受托人文化和合规文化。委托人文化和受托人文化构成了信托法律关系,塑造了信托业独特的商业模式。抓住这三个子文化的建设,就抓住了信托文化建设的牛鼻子,并能够带动其他子文化的建设,整体信托文化的建设也就水到渠成。
其中,谈及“受托人文化”,黄洪表示,应当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第一,守正。守正就是作为受托人要堂堂正正,坦坦荡荡,始终走在人间正道上;第二,忠实。忠实是指受托人必须品格高尚,忠于委托人,为受益人合法利益最大化的目标积极管理信托财产,不负委托人和受益人的信任;第三,专业。专业是指受托人应当具有实现信托目的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委托人将信托财产交给受托人是基于对受托人品格和技能的双重信任。对受托人品格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忠实文化上,对技能的要求则主要体现在专业文化上。
而关于为何要建设“受托人文化”,黄洪表示,行业未充分认识到近年来信托业大发展呼唤大担当的使命要求,仍然没有改变“我是小块头”“只管闷声发大财”等思维定势,在服务实体经济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方面口号多于行动,有效有力的举措不多,扰乱宏观调控却得心应手,与当前信托业在金融业的整体地位不相匹配。
为什么要建设“受托人文化”
谈及为什么要建设“受托人文化”,黄洪表示,全行业仍然存在受托人文化不成熟、受托人职责不清晰、受托人定位有偏离等问题,制约行业高质量发展目标的实现。这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意识不牢,未坚实树立受托人定位的思想自觉。从表面上看,信托公司都认可了受托人的定位,但由于对受托人文化思考不深、理解不透,实际执行中往往发生偏离受托人定位的问题;
第二,守正不足,未高度重视受托目的的正当性要求。信托公司在守正文化方面的问题,主要包括三个层次:一是不够坦荡。热衷于投机,利用信托制度的灵活性到处找缝隙、钻空子,千方百计为金融机构的监管套利和限制性领域的资金融通提供便利,导致灵活性这一信托制度的最大优势没有服务于委托人的正当需求,反而成为市场乱象的重要诱因。二是不够规矩。从投机主义发展而来形成了行业浓厚的江湖草莽气息,进而发展为漠视规则和纪律,各种跨越监管红线、阳奉阴违的现象频繁发生。比如压降信托融资类业务是去年底监管部门就提出的要求,但今年上半年部分信托公司仍然迅猛发展,结果下半年面临极重的压降任务。三是不够担当。行业未充分认识到近年来信托业大发展呼唤大担当的使命要求,仍然没有改变“我是小块头”“只管闷声发大财”等思维定势,在服务实体经济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方面口号多于行动,有效有力的举措不多,扰乱宏观调控却得心应手,与当前信托业在金融业的整体地位不相匹配。
第三,忠实不够,未完全做到对委托人的勤勉尽责。这主要体现在信托公司履行受托职责的质量方面。一是大量存在损害委托人和受益人利益的行为;
第四,专业不强,未具备履职所需的主动管理能力。专业能力不强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风险管理能力薄弱,不足以保障信托财产安全。二是投资运作能力薄弱,不能实现信托财产高效运用。
怎样建设受托人文化
最后,谈及怎样建设受托人文化,黄洪表示,具体来说应当做到:树立一个意识,牢记两个使命,养成三个习惯,提升四个能力。
第一,树立一个意识。就是牢固树立受托人意识;第二,牢记两个使命。一是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第三,养成三个习惯。一是养成遵规守纪的习惯。二是养成埋头实干的习惯。三是养成勤勉尽责的习惯;
另外,黄洪介绍提升四个能力包括:
第一,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探索构建与信托业特点相匹配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从产品设计、产品营销、尽职调查、信息披露、风险揭示、投后管理等全流程增强受托管理能力,消除受托履职瑕疵,将风险与收益切实让渡给投资者,实现“卖者尽责”基础上的“买者自负”;
第二,提升专业化资产管理能力。信托业作为资产管理行业的一员,未来要在资产管理行业中占有一席之地,必须提高资产管理能力的专业化水平。提升资产管理能力必须要与产业发展紧密融合,结合自身资源禀赋聚焦少数行业精耕细作;
第三,提升综合化管理服务能力。近年来信托公司财富管理业务迅猛发展,今后还有广阔空间,是信托公司未来重要的增长点。信托公司拓展财富管理业务的关键,在于具备根据委托人需求提供一揽子、一站式综合管理服务的能力;
第四,提升信息科技支撑引领能力。近年来随着金融科技的广泛应用,金融行业的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信托公司要深入研究应用金融科技,强化科技赋能,加快补足金融科技短板。
信托业
思维定势
发现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违法、不良信息举报和纠错请联系本网。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北路2号11幢206
邮编:100020
京ICP备05049267号
京ICP备0504926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063
版权所有 发现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