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末在北京召开的2020年中国信托业年会上,来自日本三井住友信托银行北京处首席代表岸上辉充介绍了日本信托业的发展情况。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与日本类似,我国信托业的发展变化,也是和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及金融改革紧密联系的。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回顾日本的发展经验,找到中国信托业未来可能的发展方向,从而更好地推动我国信托业健康、平稳发展。据本报记者了解,岸上辉充所在的三井住友信托银行还有另一重“身份”——紫金信托的“二股东”,出席信托行业年度唯一的盛会也可见两者关联的密切程度。
外资背景信托公司余7家
资料显示,这些年,外资与国内信托公司的“联姻”起起落落。高峰时,国内有外资背景的信托公司达两位数,自2015年起,外资机构股东陆续清退或减持信托公司股份。目前,国内仅有7家信托公司有外资背景,其中3家外资机构股东持股比例有一定的缩水。当前,信托公司转型的迫切度不断升级,如何利用外资股东优势突破自身局限或许是信托实现转型升级的方向之一。
今年2月,中粮信托的一笔增资使蒙特利尔银行的股份稀释至16%,下降约4个百分点,这也是入股8年多以来蒙特利尔银行持股占比首次发生变化。中粮资本公告显示,中粮信托注册资本由23亿元增至28.31亿元。此次增资使其大股东中粮资本持股比例由76.01%增至80.51%。“二股东”蒙特利尔银行的股份占比则由19.99%降至16.24%。
数据显示, 除中粮信托的外资股东,新华信托的外资股东巴克莱银行、中航信托的外资股东华侨银行,也因未跟进增资而出现股权被稀释的情况。目前,外资持股比例达19.99%的信托公司有三家,分别是紫金信托、国通信托和百瑞信托。此外,华侨银行持有中航信托17.27%股份、威益投资持有北京国际信托15.30%股份、巴克莱银行持有新华信托5.57%股份。
有分析人士认为,蒙特利尔银行等外资股东持股缩水折射出近年来“中外联姻”下外资股东在信托公司的处境:水土不服、退意明显。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上述信托公司中有两家表示,外资股东已萌生退意,还有两家表示不清楚。但也有信托公司表示,外资公司已多次增资本公司。如日本三井住友信托银行支持紫金信托资本补充,几年来先后两次增资共19.53亿元。
用益信托研究员帅国让分析认为,外资股东经营理念跟国内信托公司有差异,大多数外资股东扮演的是财务投资者角色,并不具有对公司的话语权;另外与外资公司的发展战略相关,国内外金融环境均在发生变化,外资投资标的业绩表现不如预期,使得外资股东退出。
外资入股带来什么
本报记者发现,外资金融机构参股信托公司,其所持比例均在10%至20%之间,在充当财务投资角色中,可以获得高额的投资回报。而信托公司引入外资股东,其一,是希望外资能够带来先进的管理经验,完善信托公司治理;其二,外资能够带来国际市场资源,有利于信托公司开拓海外业务。
那么,外资入股以来给信托公司带来了哪些影响和变化?多家机构给本报记者的反馈是,帮助不大。
“他们现在正准备退出,已经筹划有一段时间了,所以帮助不大,之前主要是在风控体系建设方面有一些帮助。”上述某有外资背景的信托公司人士称。
资管研究员袁吉伟分析认为,信托公司希望通过引进外资机构,提升公司的内部治理、业务管理以及拓展国际化视野,但由于外资机构股东多为财务性投资,加之国内外信托业务模式差距较大,外资机构股东的作用并没有预期那么大。
但也有例外。“三井住友信托银行委派一名副总裁、两名员工在公司任职,在风险管控和信托展业方面为公司提供经验和技术。公司还会组织业务人员、中后台管理人员到日本三井住友信托银行进行业务交流、业务培训。”紫金信托相关负责人说,“股东不干预公司具体经营,通过董事会派驻董事发表意见,履职履约、支持公司发展的同时不越位。”
据本报记者了解,三井住友信托银行根据紫金信托的展业需要向其提供其在信托业务方面的研究成果,共享信息资源。
在展业方面,发挥股东境外资金优势,紫金信托把握住向境外金融机构开放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的机遇,采用“受托+境外资金投资”的差异化综合金融方案。紫金信托作为受托机构为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发行的“丰耀个人汽车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获得人民银行90亿元注册金额。
外资还有入股意愿吗
对于外资入股的积极性来源,能够获得丰厚回报是其中之一。以兴业信托为例,澳大利亚国民银行曾先后两次出清手中的兴业信托股份。2016年5月份,澳大利亚国民银行以4.21亿元价格转让给福建能源集团8.42%股权后,于2018年又将剩余8.42%股权以高于11.56亿元的价格转让,两年间增幅近两倍。
从外资进军到撤退不过数年,信托行业的转型风暴却愈演愈烈。2018年,资管新规及一系列配套政策的出台,使不同类型的资管机构被拉到同一个起跑线上,在新的资管体系之下,信托行业的牌照优势已不复往日。信托行业的资产规模重回20万亿元以下,传统的业务模式已不适应当前的发展需要,信托公司要在规模下行中寻找到转型的方向,使得未来的走向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业内人士认为,在此背景下,外资的积极性仍有待验证。
普益标准研究员于康认为,信托公司以前做业务主要以融资类为主,外资机构作为战略投资者被引入后,其管理优势和资源优势并未充分展现,投资合作效果一般。当前,国内信托公司纷纷开启业务转型,逐步压降融资类信托业务,拓展在财富管理、家族信托等方面的业务,外资机构与国内信托公司的业务协同优势在此时可以得到充分发挥。因此,无论是出于政策导向或是业务协同发展角度考虑,都将促使更多外资机构进驻国内信托市场。
还有分析人士认为,部分外资机构希望通过减持信托公司股权,在国内成立法人机构,以独立市场主体的身份更加深入地参与到我国资产管理行业。
金融业开放不断提速
去年,《中国银保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办法》落实进一步对外开放政策,取消外资金融机构入股信托公司10亿美元总资产要求。此前,于2020年3月1日起生效并实施的《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取消了境外金融机构入股境内信托公司应具备“总资产不少于10亿美元”的门槛要求。
回顾2007年8月公布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单个境外机构入股信托不得超过20%,且其本身及关联方投资入股的信托公司不得超过2家。这被业内认为是首次放开境外金融机构对境内信托公司的持股限制。自2007年起,先后有数十家境内信托公司引入了外资股东。
而连续的政策导向也一再表明,各项政策约束进一步放宽,实现内资与外资在投资政策上的平等,包括信托业在内的金融业对外开放步伐不会停止。
袁吉伟认为,当前,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提速,取消针对外资机构在国内入股金融机构以及设立金融机构的限制,有利于促进外资入股信托公司,带来国际先进经验,实现在资产管理、财富管理、风险管控等方面的协同效应,提高信托公司高质量发展水平。
“双方的互信是关键。”回首入股紫金信托10年来的合作情况,紫金信托副总裁长谷川宽树(三井住友信托银行派驻)表示:“三井住友信托银行和紫金信托一直合作的非常友好,10年来,合作也越来越密切和深入。因为我们的发展理念相同,业务风险偏好一致,所以我们在展业的方向和业务风险的把控上可以达成一致。我们对中国信托业的发展非常期待,对于紫金信托的发展也充满信心,我们非常愿意继续保持与紫金信托的合作。日本作为大陆法系最早引入信托制度的国家,信托行业的发展被很多大陆法系国家学习和借鉴,三井住友信托银行作为日本规模最大的信托银行,将以自身发展的经验为紫金信托的转型发展提供最大助益。”(作者 胡萍)
外资股东
行业转型
发现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违法、不良信息举报和纠错请联系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