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马嘉悦)3月17日,四川银保监局一次性发布了针对四川信托的17张罚单,涉及四川信托股东、原董事长、原总裁、原副总裁等17人,合计被处罚金额达785万元,其中3人被采取禁业措施。
具体来看,四川信托原总裁刘景峰被处罚金额达156万元,同时被取消高管任职资格10年、警告,被罚原因共涉及11项理由,包括公司治理不健全,违规开展固有贷款及信托业务,资金流向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开展固有贷款业务,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偿还本公司其他固有贷款;违规开展信托业务,将信托财产挪用于非信托目的用途等;四川信托的大股东及实控人刘沧龙对四川信托违规开展固有贷款及信托业务,资金流向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开展信托业务,将信托财产挪用于非信托目的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0年;四川信托原副总裁兼首席风控官陈洪亮被取消高管任职资格5年、警告和罚款人民币90万元,被罚原因为变相为房地产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融资、违规开展结构化证券信托业务、违规开展通道类融资业务等10项违规案由。
2020年6月,四川信托公告称,受全球经济下行、新冠肺炎疫情及停发TOT信托产品的影响,部分融资企业到期不能按时归还信托资金,导致部分信托产品未能按期分配。对于部分到期不能按时分配的信托产品,按照信托合同约定进行延期。
同年12月22日,四川银保监局官网公布,监管部门发现,四川信托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背离受托人职责定位,将部分固有贷款或信托资金违规用于相关股东及其关联方。在监管部门责令整改后,相关股东拒不归还违规占用的资金,严重危及该公司稳健运行,损害信托产品投资者和公司债权人合法权益。
去年3月12日,四川银保监局已经对四川信托发布了处罚,四川信托主要违规事实多达13项,包括公司治理不健全,违规开展固有贷款及信托业务,资金流向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开展固有贷款业务,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偿还本公司其他固有贷款等,由于上述违法违规事实,公司合计被罚款3490万元。
四川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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