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信托第三大股东豫粮集团陷借款纠纷 全部持股再上拍卖台处置还债
2022-06-23 09:32:35
文章来源
证券日报

律师表示,上述拍卖基本不会对中原信托的未来运营产生大的影响

  

  本报记者 吕东

  

  在经历了上月末首次拍卖无果后,由中原信托第三大股东河南省豫粮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粮集团”)所持有的该信托公司全部股权,即将于6月25日起进行“二拍”。作为中原信托仅有的3家股东之一,此次豫粮集团全部持股一旦拍卖成功,中原信托的股东构成将迎来较大变化。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盛海波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信托公司而言,若控股股东发生改变,可能会对公司的管理层、管理方式及未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豫粮集团仅持有9.124%股权,基本不会对中原信托的未来运营产生大的影响。

  

  中原信托9.124%股权

  

  本周再上拍卖台

  

  根据阿里司法拍卖平台信息,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6月25日10时起对中原信托9.124%股权进行第二次拍卖,该笔股权对应股数约3.65亿股,持有方为豫粮集团,据了解,目前上述股权已处于查封状态。

  

  与商业银行有所不同的是,信托公司股东数量普遍较少,绝大多数信托公司股东均在5家以内,中原信托的股东构成也不例外。截至去年年末,中原信托仅有3家股东,分别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中原高速(3.080, 0.01, 0.33%)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高速”)以及豫粮集团,持股比例分别为58.97%、31.91%及9.12%。而本周六即将开始拍卖的这笔股权,也是该行第三大股东豫粮集团持有的全部中原信托股权。

  

  拍卖信息显示,此笔股权的评估价格为8.81亿元,此次最新拍卖的起拍价格为5.99亿元,折合每股1.64元。

  

  就在上月末,上述股权曾以6.17亿元的价格被首次拍卖,但最终因无人出价而流拍。因此,本周六即将开始的第二次拍卖,起拍价格较首次拍卖时小幅下降了1851万元。

  

  记者注意到,早在数月前,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中原信托第二大股东中原高速曾对外宣布,放弃优先购买权且不参与此笔股权竞拍。中原高速公告表示,放弃认购主要缘于公司发展战略及目前市场环境。

  

  中原高速认为,“即使竞拍并获得该9.124%股权,公司仍为中原信托第二大股东,中原信托的控制权不变,在资本管控方面未有实质性变化。”

  

  清空股权

  

  缘于与光大信托的借款纠纷

  

  记者注意到,豫粮集团所持中原信托全部股权被送上拍卖台,缘于与另一家信托公司的借款纠纷。

  

  早在2019年,豫粮集团曾与光大信托签署合同,约定向光大信托设立的“光大-恒泰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转让其持有的河南邓州农商银行6000万股股份对应的股份收益权,并以回购价款为对价向光大信托支付回购相应的标的股份收益权。

  

  在光大信托依照合同约定如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3.95亿元后,豫粮集团因并未按约定时间履行回购本金、回购溢价款的义务,被前者告上法庭。经判决,豫粮集团向光大信托支付回购本金及违约金。由于豫粮集团并没有还款能力,才导致了这笔股权被司法拍卖。

  

  由于中原信托只有3家股东,若第二轮股权拍卖成功,中原信托第三大股东之位将易主。若仍未能寻得买家,则只能进入变卖环节。

  

  近年来,无论是银行股权还是信托公司股权,在进行司法处置时,由“拍卖”转为“变卖”的情况已屡见不鲜。对此,盛海波表示,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经过两次网络拍卖均流拍,且变卖也未成功,对于债权人而言,可以考虑以股抵债的方式,即向执行法院申请以该股权的流拍价或变卖价抵偿债权;如果债权人不同意以股抵债,则一般情况下执行法院会释放该股权,债务人应另行提供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若即将开始的第二次拍卖仍未能寻得买家,日后将采取变卖方式处置。若变卖仍无人购买,公司会商定是否接受以物抵债。”对于豫粮集团所持中原信托股份的后续处置,光大信托相关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进行了说明。

  

  根据中原信托2021年年报,在经历多年业绩下滑后,中原信托终于在去年成功实现盈利增长。2021年全年,中原信托实现营收10.71亿元,同比增长28.53%;实现净利润3.29亿元,同比增长4.86%。截至2021年年末,中原信托资产达3068.61亿元。


责任编辑:刘利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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