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解国内首个DAF模式慈善信托:使捐赠更有计划 化解慈善项目筛选难题
2023-04-13 10:10:27
文章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在回归信托本源的行业转型背景下,信托公司不断探索推动慈善信托发展的新模式。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近日国内首个基于捐赠人建议基金模式(DAF)的慈善信托——2.0版本“君子伙伴慈善信托”落地。


  据了解,此前在我国落地的几个带有DAF功能的项目均以基金会作为载体,“君子伙伴慈善信托”2.0版本带来了以慈善信托为载体实现DAF的功能创新。中航信托家族信托事业部副总经理上官利青对记者介绍,其相比于基金会为载体的慈善信托,在慈善支出的灵活性以及保值增值上更有优势。


  3月24日,《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下称“《通知》”)靴子落地。通知指出,信托公司应当以发挥信托独特功能、实现良好社会价值为导向,积极探索开展资产服务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业务。可以预见的是,慈善信托或将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在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上打开新局面。同时,行业也期待税收优惠等配套政策措施尽快“补齐”。


  使捐赠更有计划、更有体系


  DAF是捐赠人建议基金(Donor-advised Fund)的简称,这是一种帮助捐赠人开设专属账户、享受税收优惠、让捐赠人在善款使用和投资方面长期享有建议权的基金,始于1931年纽约社区信托基金会推出的一种新的开放式基金。20世纪90年代,富达、嘉信、先锋等资产管理公司相继开始DAF管理业务。目前DAF已成为一种海外公益慈善主流模式。


  DAF在我国的发展应当说尚在早期阶段。我国还没有DAF相关的法律法规,捐赠人还无法直接获得捐赠免税资格,资产管理机构也无法直接设立DAF.因此,目前以现有的基金会和慈善信托为载体来实现以DAF方式进行管理,需要遵守基金会或慈善信托的相关管理规定。


  此前,我国已有几个DAF模式的项目落地,包括明湾捐赠人建议基金,上海市慈善基金会设立大爱福专项基金等。上官利青对记者指出,2.0版本“君子伙伴慈善信托”与前述项目相比,运作方式都是按照捐赠者意愿进行捐赠资金管理,但载体不同。


  “之前的几个是以基金会作为载体,因此要遵守基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强制性慈善支出比例、慈善活动业务范围、投资限制等,此次推出的是首个以慈善信托为载体实现DAF的功能,其相比于基金会为载体的慈善信托,在慈善支出的灵活性以及保值增值上更有优势。具体而言体现在,慈善活动业务范围更广泛、慈善支出没有强制支出比例的限制、保值增值上投资范围和投资方式都更灵活。”上官利青表示。


  据了解,DAF的捐赠人对其捐赠的资金如何使用具有建议权。其有三个核心特点:每个DAF账户独立核算;捐赠人对DAF账户资金的使用建议权;DAF账户资金闲置时可保值增值。


  “其相比于直接捐赠,有慈善账户的缓冲作用,捐赠者可以在有捐赠资金计划时将资金放入其慈善账户,有合适的慈善项目时再行捐赠,可以使捐赠更有计划、更有体系;其相比于单独设立慈善信托和基金会而言,管理更便捷。”上官利青说道。


  高净值人群面临慈善项目筛选难


  2021年9月,中航信托联合工银私人银行推出开放式慈善平台——“君子伙伴慈善信托”,此次推出的“君子伙伴慈善信托”2.0版本是在此前的探索基础上进行了升级。通过2.0版本,捐赠人可以自主在慈善项目库中筛选慈善项目,使其捐赠意愿能够更好地体现。


  其实,如何选出“靠谱”的慈善项目,这对高净值人群来说也是一大难题。《2023中国高净值人士慈善调研报告》指出,高净值人士进行大额捐赠存在三个痛点:不了解慈善相关政策和行业信息;面对大量慈善组织和项目,缺乏筛选能力;受经济周期、代际传承的影响,慈善项目难以长周期运作。


  上官利青认为,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以慈善信托为平台开展DAF模式突破了一些传统的难点问题。


  高净值人群在参与慈善事业中面临慈善项目筛选难的问题,同时也希望有自己的慈善账户,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捐赠慈善项目。简单捐赠面临慈善项目筛选难,而专门设立基金会需要聘请专业的团队、管理繁琐;若为每个捐赠人设立独立的慈善信托也面临着巨额的工作量,难以提高服务质量。


  以慈善信托为平台开展DAF模式,既免去了众多小体量慈善信托管理的繁琐,可以集合力量筛选慈善项目库、做好服务工作,慈善财产体量较大,也可更好的保值增值,同时通过技术手段让每个捐赠人有类似独立慈善账户的体验感和参与感,有利于捐赠人更好的参与慈善事业,个人认为对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有重要意义。上官利青表示。


  据悉,此次首批捐赠项目包括了友成企业家乡村发展基金会“乡村振兴领头雁计划”和“三江源生态保护基金会野生动物救助站维修改造项目”等项目。


  据介绍,对于入库项目,管理委员会主要从该项目是否是国家大力倡导的方向、慈善项目管理机构的发起方背景、运作情况、组织评级等以及慈善项目运作历史运作情况、捐赠人参与度几个方面进行筛选。


  上官利青说:“受托人会了解相关政策和行业信息,并对慈善项目进行初步筛选,构建项目库,再让客户从项目库中选择,减少选择难度,并对项目管理进行一定的把关;从慈善项目的角度,我们并不直接开展慈善项目而是筛选优秀的慈善项目进行资助,因此,不受慈善项目运作影响。”


  期待税收优惠尽快出台


  近年来,转型成为信托公司发展的重要主题。此次落地的《通知》明确,信托公司应当以信托目的、信托成立方式、信托财产管理内容为分类维度,将信托业务分为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共25个业务品种。具体而言,公益慈善信托按照信托目的,分为慈善信托和其他公益信托共2个业务品种。


  事实上,在《慈善法》颁布实施以来,慈善信托在备案数量、信托财产的多元化、行业参与度、慈善范围上有了新的突破与进展。


  据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的《中国信托业发展报告》(下称“《报告》”),我国慈善信托备案数量由2016年的22单,增长至2020年的261单。从委托人结构来看,单一类型委托人是主流,其中企业与基金等社会组织作为单一类型委托人占据了半壁江山。


  不过,《报告》也指出,随着慈善信托规模与影响力的提升,其灵活性、独立性、规范性及保值增值性逐步凸显,但也存在公众认知程度低、社会资源动员能力有限、政府财税支持体系缺失、自身动力不足等一系列制约慈善信托发展的因素。


  具体在配套政策方面,《报告》指出,当前存在非现金类信托财产等级制度缺失,制约慈善信托拓宽财产来源;税收优惠制度缺失降低慈善信托设立意愿与可持续性;公募渠道的缺失制约慈善信托动员社会公益资源的效率等问题。


  上官利青进一步表示,期待慈善信托税收优惠尽快出台,弥补慈善信托的短板。同时也希望监管部门在政策制定时能充分考虑慈善信托和慈善组织的不同,结合捐赠人的述求,让两种工具更好的保持其各自的优劣势,以引导更多的企业、个人更有意愿的参与慈善事业。


责任编辑:孙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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