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马嘉悦)近日,记者采访获悉,监管部门向各地银保监部门下发了信托业务分类配套政策(简称“配套政策”),相关内容将由各地银监向属地信托公司传达。截至发稿时间,多家信托公司人士称还未收到配套政策的传达,不过此前监管会议上曾传达过配套政策会尽快下发的消息。
据悉,此次配套政策指出,信托公司开展基础资产为标品的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可以按照资管新规规定的比例,在公开市场上开展债券回购业务。信托公司为符合资管新规的、基础资产为标品的资管产品提供行政管理服务或专户受托服务,可以按照委托人指令,在公开市场上开展债券回购业务,但应确保相关比例符合资管新规要求。除上述情形外,信托公司管理信托产品,不得以信托财产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以卖出回购方式运用信托财产,不得融入或变相融入资金。
“之前很多信托公司是无法参与债券正回购的,此次配套政策放开债券正回购限制,进一步将信托、公私募等资管机构放在同一个舞台上比拼,指明了业务方向,有助于加快信托业的转型节奏。”沪上一位信托业人士透露。
另外,配套政策还表示,资产管理信托原则上应当以组合投资方式分散风险,监管部门将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明确组合投资相关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配套政策,近日记者独家获悉,《信托公司行业评级指引》(简称“《指引》”)和《信托公司行业评级体系》也已下发至各信托公司,信托行业评级涵盖了服务实体经济规模占比、慈善信托、信托风险项目规模占比、信用风险资产拨备覆盖率、信息科技投入占比等指标。
业内人士认为,三分类分类新规及时出台,配套政策下发,行业评级调整的一系列监管“组合拳”,为转型迷茫的信托业指明了方向,引导行业以规范方式发挥信托制度优势和行业竞争优势,回答了“哪些事情是只有信托能做,或者只有信托才能做好,哪些事情信托可以做得比别人好”的信托定位问题,必将加速信托业高质量发展步伐,为信托业在金融体系中找到差异化竞争力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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