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在养老服务生态圈中的切入点主要有三个层面,分别是养老产业投资信托、养老财富管理信托及养老公益慈善信托。这三个方面中,可以将信托账户作为底层账户,成为生态圈中参与各方的连接点。
养老产业投资信托方面,我国目前养老行业企业普遍面临融资渠道单一、财务负担大等问题,而养老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充足的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供给。因此,信托公司要发挥信托行业经验和专业特长,深度介入养老产业,灵活运用REITs等工具,缓解养老企业融资问题,助力优质的养老企业发展,加大养老产业的服务供给。此外,在这个过程中,信托公司可以深入养老产业中,强化对养老产业的认知,丰富养老产业资源,提升对养老服务的把控力。
养老财富管理信托方面,通过为老年人群体、老年人家庭构建家族信托、保险金信托、特殊需要信托等财富管理信托业务,打造“个人养老信托账户”,并以“个人养老信托账户”为载体,链接生态圈的各方,包括但不限于对接养老资管产品实现家庭财富的保值增值、通过信托制度实现财产的隔离保护、通过非现金资产装入实现客户保单/房产等非现金资产的统筹管理(以保养老、以房养老)、通过与优质养老服务提供方打通实现各项养老消费的账单结算、通过资产安排实现老人财富的遗产传承等。在为老年人提供养老信托账户服务的同时,通过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机构的资金管理,为养老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贡献信托方案。
养老公益慈善信托方面,可以与残联、民政等政府部门或公益慈善组织合作,筛选或构建面向养老相关产业的公益慈善项目,并通过引导高净值客户设立慈善信托、或在财富管理服务信托中引入公益慈善安排为养老相关的公益慈善项目供血,还推动对鳏寡孤独、失能失智、贫困老人的养老照护。同时,还可以与养老产业投资信托、养老财富管理信托进行协同联动,相互促进,相辅相成。
通过以上一个或多个维度深度介入养老领域,提升信托公司对养老产业的认知,包括养老人群的需求、养老服务机构的需求并在其中做好生态的链接,协助建立需求匹配的平台,并在其中输出信托服务,保障双方的权益。
当前养老信托发展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
首先,受托责任边界问题。实操中,在养老信托架构下,信托公司主要提供财产保管、权益登记、支付结算、执行监督、信息披露、清算分配等信托事务性服务,在养老/托养服务的服务质量、相关纠纷处理等方面无优势也不擅长,但消费者却容易形成信托公司为养老服务机构进行背书的错误认知,进而模糊信托公司的责任边界。因此,现阶段信托公司更倾向于与大型保险集团或央国企背景的养老/托养机构合作,以降低服务纠纷的发生概率,避免声誉风险的传导。建议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对涉及养老/托养照护的服务机构,建立健全机构准入、日常监督、违规处罚等体制机制,系统性保障特殊需要群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信托公司和信托服务的权责边界。
其次,缺乏政策引导,信托定位尴尬。相较于银行,信托的优势在于信托制度赋予信托财产的独立性,能够起到隔离与保护的功能。但是,信托工具缺乏宣传,当前一些政府部门、企业部门及居民部门对信托的认知更多还停留在只是一类理财产品的层面,对信托工具的了解亟待增进。在不少省市地区,很多有行政命令的行业会直接在政策里写明,该行业的资金要通过银行存管的方式来进行监督管理,包括养老领域,已经有数个省市在政策中明确通过银行存管的方式监管资金。此外,当前信托行业风险项目负面舆情不断,也极大影响了民众对于信托公司的信任度,信托服务转型需要政府加以引导支持。建议监管部门能够将信托纳入监管工具箱,在养老行业的各项涉及资金监管的政策中,将信托工具作为可选的方案之一,让信托业务展业师出有名,同时,完善非现金资产例如房产的信托过户制度,让老年人群体有更多的资产用于养老。
最后,数据准确性的要求及信托公司金融科技的投入。养老信托面向的是广大老年人,而非少数高净值客户,其所提供的与各个养老服务机构之间的费用结算,依托的是真实的交易,当信托与国计民生的重要场景紧密结合,信托数据的准确性必须要得到保障。因此,当信托公司开展此类业务时,需要的是至少达到银行级别的数据质量。而公司业务系统搭建及科技能力建设需要大量投入,路很长且很苦,但势在必行。
(作者系中信信托私行客户服务部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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