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资金“炒股”也疯狂,投向证券市场半年同比上升64.89%
2024-11-20 09:3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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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刘佳 北京报道


  信托资产规模稳步增长,结构持续优化。


  在中国信托业协会近日披露的上半年信托业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二季度末,信托资产规模余额为27万亿元。


  这是自2022年二季度信托资产规模企稳回升后,已连续9个季度实现同比正增长。


  与此同时,资金信托投向结构逐步优化,其中信托资金投向证券市场(含股票、基金、债券)的规模合计为8.34万亿元,同比上升64.89%。而信托资金投向房地产的规模为9191.82亿元,同比下降12.37%。


  不过在资产规模高增长之下,信托公司经营收入和利润总额出现双双下滑。


  在中国信托业协会特约研究员梁光勇看来,当前信托业整体上仍处于转型深化阶段,但无论从外部宏观经济和国民财富积累的趋势来看,还是从信托业内在的制度优势来看,我国信托业未来发展空间很大,前景广阔。


  “信托业转型发展,要回归本源,要站稳受托人地位不偏离,要在为受益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下转变业务驱动和发展模式,从服务对象、服务起点、服务职责、收入来源等方面厘清自身角色定位。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优势和客户结构,努力探索具有可持续性的商业发展模式,尽力降低经济周期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梁光勇表示。


  信托资金大举入市


  随着信托业转型步伐不断加快,权益市场的优势愈发显著。


  从资金信托投向结构来看,截至2024年二季度末,呈现出“四升一降”的局面。


  其中,信托资金投向证券市场(含股票、基金、债券)的规模合计为8.34万亿元,同比上升64.89%。投向金融机构的规模为2.96万亿元,同比增长34.93%;投向工商企业的规模为3.87万亿元,同比增长1.07%;投向基础产业的规模为1.63万亿元,同比增长8.05%。


  由于上半年,我国房地产投资在低位运行,因此信托资金投向房地产的规模为9191.82亿元,同比下降12.37%。


  “房地产短期都难有大的起色,前期存量问题还没消化完。”金乐函数分析师廖鹤凯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二季度末,信托资产规模余额为27万亿元,创历史新高,较上年同期增加5.32万亿元,同比增速为24.52%。


  “上半年信托规模再创新高的原因主要是信托业转型加速,在大的宏观政策支撑下业绩企稳,特别是标品信托在较高基数的情况下,上半年依然持续较快增长态势,信托资金投向证券市场的规模增加了3.28万亿元,同比上升了64.89%,显著拉升了信托整体规模。”廖鹤凯如是说。


  公司经营面临挑战


  尽管信托资产规模在持续增长,但经营收入和利润总额却出现大幅下滑,显示出信托行业正处于转型的阵痛期。


  截至2024年二季度末,信托公司固有资产规模达到8987.32亿元,与2023年同期相比,规模增加206.33亿元,同比增速2.35%。


  但从经营收入和利润总额方面来看,截至2024年二季度末,行业实现经营收入332.53亿元,同比下降32.73%;利润总额195.88亿元,同比下降40.63%。与2023年同期相比,均出现明显下滑。


  究其原因,廖鹤凯认为,信托公司在营收和利润创造较多的非标业务上继续压缩,这是给信托公司带来较大规模但收益比较低的标品业务短期所无法完全弥补的,导致了信托整体经营收入和利润总额的大幅下滑。


  用益信托研究员帅国让也持有同样的观点。他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目前市场上非标类信托产品逐步压缩,可能跟投资信托标的有关,比如投向一些纯债类信托、固收+类信托产品。


  梁光勇也指出,受限于时代背景,一段时期以来,以非标融资为代表的融资类信托业务作为信托公司的主要业务模式,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业务规模的急速扩张和经济周期的波动,这一业务模式的弱点开始显现,同时也凸显出信托公司在此类业务模式中的角色错位问题。


  那么信托公司如何破局?


  自去年3月《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下称《通知》)正式发布后,信托业务被分为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共25个业务品种。《通知》要求信托公司立足受托人定位,以规范方式发挥制度优势和行业竞争优势,为行业发展明确了方向。


  廖鹤凯坦言,在新分类大背景下,信托公司发展方式正在持续转变,“买方”角色强化,“资产管理信托”会是未来较长时间信托公司的主要盈利来源,而诸多业务面临金融科技的介入和转换以适应金融行业高度科技渗透的新时期发展需求。本质是提升信托发展质效、加强信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加速信托公司回归本源。


  梁光勇也表示,《通知》提出的诸多业务品种,尽管已在境外许多国家或地区有所实践,但对多数信托公司来说尚属新鲜事物,需要在借鉴境外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探索。


  “信托公司要深刻理解和把握《通知》出台的背景以及业务分类的底层逻辑,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美好生活推动创新,自觉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许可的框架下开展经营活动,努力在建设金融强国中贡献信托力量。”梁光勇如是说。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张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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