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深圳发改委印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通知。
《工作方案》指出,“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注册汽车(不包含置换更新)中新能源汽车比重达到60%左右,至2025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00万辆左右,累计建成公共和专用网络快速充电桩4.3万个左右,基础网络慢速充电桩79万个左右,规范化、常态化新能源汽车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功能完备、布局合理、运行稳定、智慧安全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建成。
在新能源汽车推广方面,深圳已经做出了不少成绩。早在2017年12月,深圳宣布已累计推广应用纯电动公交车16359辆,除保留634辆非纯电动车作为应急运力外,全市专营公交车辆已全部实现纯电动化。深圳也由此在全国甚至全球特大型城市中,首个实现公交全面纯电动化。
2018年底,深圳已经有2万多台纯电动出租车,出租车基本实现纯电动化。
2019年9月,深圳市政府相关部门通过了《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明确规定,新注册的网约车必须为纯电动汽车。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9月,深圳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量为44.28万辆,占全市机动车总量的12.6%,保有量和占比均位居全国第一。
而相比于“2025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00万辆左右”的目标,深圳新能源汽车在未来五年仍然有着巨大的增量空间。
此次的《工作方案》还进一步提出,持续提升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比重,至2025年,新能源网约车达到5.5万辆,新能源物流车达到11.3万辆,新能源环卫、泥头车达到0.8万辆,新能源公务(含警车)、国企用车达到0.5万辆。
此外,深圳还将积极鼓励私人自用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至2025年,全市新能源私家车保有量达到78万辆左右。
为此,在充电基础设施保障方面,深圳提出,在社会公用领域,实现市域平均充电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城际高速公路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在私人自用和公务用车领域,以按需并适度超前的原则推进住宅小区和公共单位停车场配建慢速充电设施,保障新能源私家车和公务车日常基础充电需求,基本实现新能源汽车“桩随车布”“一车一桩”。
《工作方案》还提出,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政策,研究制定新能源小汽车综合使用和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激励政策。
此外,将完善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政策,根据新能源小汽车推广情况,适时出台放宽个人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扩大个人增购新能源小汽车车型范围、动态调整燃油车指标总额等政策。
深圳还将逐步提高新建住宅小区(含城市更新)停车场充电设施配建比例,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停车场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在中国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大背景下,新能源汽车整体迎来了新的机遇。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曾在今年1月公开表示,党中央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实际也为新能源汽车、电动汽车发展指明了方向、拓展了空间,带来了重要的机遇。
不久前,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其中就专门提出,调整车辆排放结构,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结合促进汽车消费政策鼓励老旧车置换为清洁能源车辆;构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废弃产品逆向回收利用体系。
而据国家发改委3月30日消息,日前,国家发改委产业发展司赴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调研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高端装备等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期间,对广汽集团、国机智能、华为公司、比亚迪、中广核、深圳地铁集团等单位进行了实地调研,与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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