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燃、爆胎、“开锅”……每到夏天,随着气温增高,一些车辆故障警情也会随之增多,甚至引发交通事故。与此同时,一些具有夏季特色的不良驾驶习惯甚至交通违法行为,也会增加事故发生几率。
近日,南京交管部门发布提醒:夏季出行前一定要检查车况,不仅要做好防护措施,还要杜绝不良驾驶习惯。
面包车突然自燃,驾乘人员紧急跳车
7月27日9时59分,长深高速北向南方向距离竹镇出口5公里处,一辆面包车正在第二股车道正常行驶时,尾部突然冒烟着火,随即爆燃。南京交警高速七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疏导过往车辆。此时火势已越来越大,消防救援力量赶到后,明火才被扑灭,但车辆只剩残骸。值得庆幸的是,车辆起火时,车内4名驾乘人员迅速跳至车外,仅驾驶员轻微烫伤。经初步了解,该火情为车辆自燃引起。
夏季是车辆自燃的高发时节。近日,交警七大队民警在同一天就处理了两起自燃事故,其中一辆自燃车辆为重型罐式货车,交警巡逻发现后,赶紧在车辆后方摆放三角警示牌,防止二次事故发生,并将驾驶员引至路边安全地带,随后迅速从警车上拿来灭火器对车辆冒烟处进行喷射。因发现及时并处理果断,明火被扑灭。
同一天下午4时许,玄武大道燕西线路口,一辆陕A牌照新能源车在行驶途中突然起火,10分钟后火势被消防队员控制住,但车辆损毁严重。司机告诉交警,他驾车时突然闻到一股焦味,停车一看,发动机舱已出现明火,于是赶紧报了警。
交警:汽车自燃事故多为发动机舱内着火,主要原因是电路老化引起短路,和油路老化导致漏油起火,所以驾驶人一定要定期对电路、油路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此外,不要将打火机、香水等易燃、易爆物品放置车内。
驾驶人行驶途中如果闻到烧焦、烧煳的味道,或发现前引擎盖有烟雾散出,应立即靠路边停车熄火,切断电源,打开前引擎盖,用灭火器通过缝隙向发动机舱内进行喷射灭火。切记不要把引擎盖全部打开,因为大量空气进入易引发轰燃,令火势更难控制。
夏季车辆“高温病”多发,爆胎事故尤为常见
除了自燃,爆胎也是夏季常见的车辆“高温病”。酷暑盛夏,沥青路面的温度有可能达到60℃,这对车辆轮胎来说是一个不小的考验。
7月30日9时30分,江宁区正方大道往滨江园区方向的涵洞桥下,一辆正常行驶的白色小轿车右前轮突然爆胎,车辆瞬时失控,直到撞上路中间的路牙才停下。江宁交警中队民警赶到现场时看到,该车右侧车头破损严重,右前轮破了个大洞,车内两个安全气囊全部弹出。“幸亏已经过了早高峰,否则后果不堪设想。”驾驶员张某心有余悸地说。
7月24日10时许,高速一大队民警巡逻至沪宁方向281公里处时,发现应急车道上停着一辆黄牌厢式货车,车身严重倾斜。民警查看后发现,原来该车右后两轮都爆胎了。驾驶员说,他前两天就发现右后轮有开裂情况,但车主没有在意,安排司机继续开“病车”上路,结果发生了爆胎,幸好司机经验丰富处置得当,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
不仅是爆胎,其他“高温病”也时有发生。7月22日下午2时30分许,高速一大队民警发现一辆湘M牌照的越野车打着双跳停靠在应急车道,原来该车风扇皮带断裂,导致水温升高无法正常行驶。几分钟后,另一辆面包车也停在应急车道上。经检查,该车防冻液已经全部漏完,发动机温度居高不下,已经“开锅”了。
交警:驾车前要仔细检查轮胎状况,发现气压不足、破损等问题,要及时处理更换。行驶中发现异常更不能疏忽大意,要立即在安全区域停车检查,切勿强行驾驶。
不良驾驶习惯也会酿成夏季事故
7月16日,江宁区清风大道发生一起两车追尾事故。后车驾驶人黄某告诉江宁淳化交警中队民警,他转上清风大道时,阳光透过前挡风玻璃直接刺入眼里,他顿时觉得眼前一片白茫茫,结果撞上了前车。
在夏季,若采取了不当的遮阳方法,也会引发交通事故。7月17日11时许,市民陈女士一边骑着共享单车,一边撑着伞,小心翼翼地在天禄大道上骑行,但因路上车辆和行人很多,再加上她单手扶车把,一不留神连人带车摔倒在地。
此外,还有驾驶人穿拖鞋驾车导致事故发生。7月17日7点多,江宁区金箔路金宝市场附近发生两车追尾事故。江宁东山交警中队民警发现,后车司机周某竟然穿着拖鞋。经了解,周某驾车时拖鞋突然滑脱,卡在油门和刹车之间,慌乱之间,他没能及时注意前方车辆,结果撞了车。
周某穿拖鞋驾驶机动车违反了《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被处以50元罚款。
交警:夏季驾车时,司机一定要做好遮阳措施,阳光刺眼时可戴墨镜驾车,不得穿拖鞋、高跟鞋等妨碍安全驾驶的鞋子。此外,骑车人不能采取撑伞、加装遮阳棚等方法来防晒,尤其是电动自行车骑车人,更不能为了戴遮阳帽而不戴头盔。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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