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18日消息(总台中国之声记者管昕)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意味着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迈出关键一步。
智能网联汽车系统复杂、应用场景复杂,需要实现人、车、路、云等多要素的融合交互,具有地域性和交互性发展特征,相关功能还处于快速发展、不断迭代的阶段。工信部等四部委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将对整个产业链的发展带来哪些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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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注意到,符合条件的智能网联汽车所搭载的自动驾驶功能包括国家标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定义的3级驾驶自动化,也就是有条件自动驾驶功能,和4级驾驶自动化,也就是高度自动驾驶功能。
截至2023年8月,全国累计开放测试道路超过2万公里,一批搭载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开展大量研发测试验证,部分产品已具备一定的量产应用条件。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自动驾驶将从测试阶段到大规模测试阶段,智能网联汽车距离普通人的日常生活越来越近。
崔东树指出:“通知中明确指出,通过开展试点工作,引导智能网联汽车企业和使用企业加强能力建设,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确保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功能性能和产业业态能够实现迭代优化,推动自动驾驶技术的高速发展。”
通知要求,试点汽车生产企业应当细化完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的准入测试与安全评估方案,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确认后,在省级主管部门和车辆运行所在城市政府部门监督下,开展产品测试与安全评估工作。崔东树表示,从相关文件不难看出,安全是智能网联汽车发展过程中首先要考虑的问题。
崔东树说:“国际国内自动驾驶汽车正处于技术快速演进、产业加速布局的产业化的前端阶段,传统汽车的管理模式现在已经无法完全适应智能网联汽车的产品管理,各方面的验证测试技术和能力建设都有待进一步完善、加强。如何兼顾产业创新与安全可控,应该是我们自动驾驶汽车走向量产的一个重要课题。”
在汽车生产企业方面,通知中突出了“安全”两个字。企业应具备功能安全、预期功能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软件升级、风险与突发事件等安全保障能力,同时应具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安全监测服务平台,可对车辆的安全状态进行监测,并建立报告机制。车辆拟运行城市应当具备相应的政策保障、基础设施、安全管理等条件,能妥善应对安全风险和突发事件。
崔东树说:“像交通事故、数据网络安全、车辆自动驾驶系统失效等引起的突发问题,都有明确的规定,比如要买500万元以上的保险,在这方面地方政府还要起到兜底责任。采用试点的方式,是完善准入管理政策、法规标准的合理选择,有助于在发展的初期把握风险,规避和弱化新技术野蛮发展带来的负面效应。”
通知中提到,试点汽车生产企业通过产品测试与安全评估后,方可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产品准入申请。取得准入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在限定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试点使用主体应当按规定为车辆购买保险。
赛迪顾问汽车产业研究中心负责人张业佳对中国之声表示,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将为汽车产业带来三大积极影响:“一是未来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只有在安全性足够好的前提下才会被允许量产上车,智能网联汽车的行驶安全性和道路交通安全有希望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智能网联汽车现在处于从初级量产阶段到中高级自动驾驶落地应用的转变过程,积极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试点工作有利于相关部门健全智能网联汽车法律法规、管理政策和标准体系。三是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试点工作可使更多的智能网联汽车进行更长里程的道路测试,企业在大量道路测试的基础上生产研制更优良的产品,加快产品的迭代优化。”
在张业佳看来,在智能网联汽车上路通行数量持续增加的背景下,智能网联汽车面临的信息安全风险亦将增加,因此,这也有可能成为未来重点推动的工作之一。
某知名汽车生产企业相关负责人刘晋南表示,开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对汽车生产企业而言是有严格的准入条件的。
刘晋南说:“试点企业要先获得准入,看自己的产品能不能符合相关标准,如果能符合相关标准,经认证之后再来进行上路通行试点。我们在试点使用的过程当中,有保险公司介入,避免发生事故之后产生巨额赔偿。保险公司在这里起到了一个兜底作用。”
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相关负责人陈晨也对记者表示,四部委发布的相关通知,对于整个产业链的发展是一剂强心剂。
陈晨说:“新的政策针对行业关键痛点,精准地探索了一条解决路径。通过积极探索、创新试点、小步快走的形式,为智能网联汽车行业持续发展、规模化落地提供了切实的解决方案。值得注意的是,无人驾驶是智能网联汽车的终极目标。因此,在试点工作过程中,应该更多地加强对无人化相关制度的探索,以应用促进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强化行业发展的信心。”
陈晨建议,在准入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加快国家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建设,在充分考虑行业发展现状的同时,为未来技术发展潜力留出充分空间。
陈晨说:“在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准入试点的同时,也可以更多地加强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实现对基础设施数据的全面感知和自动采集,让自动驾驶汽车更加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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