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重大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研究
2022-07-27 10:21:38
文章来源
邓树生 、易水发 、毛绍明

  高校公共安全关系到广大青年学子生命财产,是保证高校正常运转和学生安心学习的基本前提。分析广西高职院校重大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现状及原因,提出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宣传教育,组建三级联动常设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公共安全应急突发事件处置标准,提供必要经费保障以及严格执行责任负责制等对策和措施。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它一般具有突发性、复杂性、破坏性和持续性等特点,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构成要素主要有突然爆发、难以预料、严重后果、需要紧急处理等。广西高职院校重大公共安全突发事件主要有食品安全、顶岗实习学生人身安全、洪涝灾害、地震、台风、冰雹、泥石流和交通事故以及学习生活用电安全等。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到校园安全“六个必须到位”,下面在广西高职院校重大公共安全突发事件方面进行有益探索,以资借鉴和参考。


  一、广西高职院校重大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现状及原因分析


  广西高校共有70多所,高职院校30多所,几乎占据广西高校半壁江山。据《广西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显示,2020届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为27.4万,高职院校学生达14.53万人,整个广西高职院校学生约40万人。本研究通过网络问卷形式向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等多所高职院校教师作为研究对象开展调研,发放25份调查问卷,收回20份问卷,有效收回率为80%。从调查问卷统计结果以及实地调研了解到广西高职院校多数没有完全建立健全完善的重大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多数为临时成立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并随意调整工作人员进行临时处置。自2020年疫情以来,广西高职院校在重大公共安全突发应急事件管理中有所好转,多数学校都严格按照中国疾控中心以及广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好疫情防控,也严格按照《学生伤害事件处理办法》、教育部《关于教育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三个专项预案的通知》(教办[2009]11号)文件,制订和修订了《高校公共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基本明确了大学生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原则、程序和方式方法,在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中积累了一定经验,但仍没有进行系统完整的建章立制,没有从制度体系根本上健全和完善高职院校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制度建设(中共广西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广西区教育厅全稳定工作文件汇编)。究其原因,笔者认为:


  一是思想认识上麻痹大意,没有深刻认识到“安全重于泰山”这一理念。个别高职院校认为重大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几十年或者长期都没有,甚至是“百年一遇”,他们认为没必要花大力气和资源做一些“无用功”,反之认为这是一种资源浪费。他们在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抱着侥幸心理,认为不会发生重大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在管理上疏于防范,没有做好做足这方面的预防工作。


  二是重教学业务轻安全管理。他们认为高职院校的功能是“三全育人”,主要任务是“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等坚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传统美德”以及“四个自信”等的优质人才。个别高职院校在教学上比较重视公共安全,比如实习实训安全用电,有一整套管理措施和应对方案。但他们在学习生活上就放松了公共安全的警惕,没有健全安全防范制度加以应对和保障。


  二、应对广西高职院校重大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对策和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规则》,要加强广西高职院校重大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宣传教育。


  这是预防广西高职院校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最重要的应对举措。很多重大公共安全事件有其一定的必然性和突发征兆。比如地震,当突然发生前,地下水会发生变质,一些动物行为会发生异常,如果在这种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突发之前做好预案和经常性演练,必将会把损失降到最低(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


  (二)组建三级联动常设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公共安全应急突发事件处置标准。


  1.组建三级联动常设应急管理机构。


  常设应急管理机构是预防和处置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最重要的指挥部,它在重大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处置中起着统筹全局、调动全校资源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所带来损失的作用,这就要求必须建立三级联动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张怀德.高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机制研究)。


  (1)在学校层面上,必须建立由党委书记或校长为主任委员总负责,保卫处、校办、学工、后勤、组织人事、财务、教务以及宣传等主要负责人为委员的重大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各应急管理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和工作职责的制定。各应急管理小组各负其职,分工合作,统一由学校保卫处统筹协调。同时负责协调联系和汇报自治区教育厅安稳处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办管理中心。


  (2)在各个二级学院(系部)或职能部门层面上,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有专人负责的领导小组,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和分工合作。


  (3)在学生班级管理层面上,设立公共安全联络中心,由辅导员和班级专人负责安全联络及宣传教育。


  通过三级联动机制,一旦出现重大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立即启动工作机制,及时处置和协调学校重大公共安全突发事件。


  2.制定公共安全应急突发事件处置标准。


  广西高职院校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公共安全应急突发事件处置标准和等级,不同等级其工作职责不尽相同,处置方式及协调方法也应有所差异。一旦突发事件降临,根据不同标准和等级,马上启动应急管理工作,及时处理相关突发事件。


  (三)提供必要经费保障。


  处置重大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它不是纸上谈兵和空中楼阁。在实际操作和管理中,它需要必要的经费作保障,包括购买设备和器材、相关人员学习培训以及日常应急管理机制的正常运行。这就要求广西高职院校:


  一是划拨必要经费定期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学习和培训。广西高职院校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加强校际学习与交流,共同探讨处置重大公共安全突发应急方法和管理,积极学习其他学校先进管理经验和理念。通过开阔视野、拓展思维、互通有无、不断丰富公共安全突发应急管理措施,实现共享、共赢,从而更好地促进提高重大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管理水平。


  二是提供相应经费购置和更换公共安全器材及设备。比如开展消防演练所需要的消防器材和设备以及联络交通工具等,都需要相应的经费支持。在这方面,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做得比较逊色。学校每年划拨足额经费举办消防演练和购置相应公共安全应急设备,它不仅在全校提高了安全意识和理念,还多年获得了上级有关部门的嘉奖,成为防范广西高职院校重大公共安全突发应急事件的典范和先进单位。


  三是划拨相应经费确保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正常运行。广西高职院校应每年划拨一定经费负责应急管理机制的正常运行,通过不断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真正在台风、地震、洪涝灾害、冰雹、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以及食品公共安全和生活用电等人身安全方面来临和发生时,才确保临危不乱,把灾难和损失降到最低。


  综上所述,广西高职院校重大公共安全突发应急事件管理是一个不断积累经验和探索的过程,只有通过“平时多付出,战时少损失”,也只要坚持与时俱进,把公共安全放在第一位,广西高职院校重大公共安全事件才能防范于未然,即使突发时才不会导致混乱,从而把损失和灾难降到最低程度。[基金项目:本文系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项目编号:2020JGY15)研究成果](作者单位: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责任编辑:刘利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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