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管罕见发布“不良记录名单”!这13家私募被纳入 叫停其与保险机构合作 影响有多大?
近日,银保监会办公厅向行业内下发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不良记录名单的通报》。
根据通报,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共有13家。通报要求,各保险机构依据相关规定和程序,停止与名单中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合作,不得与其发生任何业务往来,审慎与其核心管理人员开展任何业务往来。
13家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此次共有13家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相关公司主要分布在北京和深圳。
通报表示,为加强保险资金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监管,保障保险资产安全,根据《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机构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监管工作的通知》,结合现场检查和风险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银保监会梳理形成了这份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不良记录名单。
根据《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投资机构和专业机构参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活动,存在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规定行为的,保险监管部门有权记录其不良行为,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监管或者主管部门。情节严重的,保险监管部门将责令保险公司停止与该机构的业务,并商有关监管或者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保险公司不得与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的投资机构和专业机构发生业务往来。
“很突然,”一位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分析,这应该是监管部门第一次发这类名单,在行业里影响很大。
有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近期被警示
通报并未披露13家公司被列入名单的具体原因。券商中国记者梳理发现,有公司在近期被警示和通报批评过。
例如,11月7日,江西证监局发布了关于对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蔡达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根据决定书,2017年4月26日至2019年1月22日期间,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蔡达建实际控制高特佳集团。高特佳集团在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2018年年报中均披露“截至报告期末,控股股东高特佳集团的股权结构比较分散,无单一股东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能单独实际控制高特佳集团,高特佳集团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与实际情况不符。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江西证监局决定对高特佳集团及蔡达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近年来,保险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的限制逐渐放开。
为鼓励保险资金有序地进行股权投资,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定和价值投资的作用,2010年监管部门发布《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2021年底,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修改保险资金运用领域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允许保险资金投资由非保险类金融机构实际控制的股权投资基金,取消保险资金投资单只创业投资基金的募集规模限制,支持保险机构加强与专业股权投资机构合作,丰富创业企业长期资金来源。
保险资金具有负债特性,投资管理中对于资金的安全性非常重视。监管机构适时发布不良记录名单,对于保险资金有序开展股权基金投资无疑有积极作用。
相关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末,保险公司股权投资(包括未上市企业股权、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计划,不含境外股权投资数据)规模为1.71万亿元,占总投资资产的比重为7.88%,仅次于债券、金融产品、银行存款,为保险资金的第四大资产配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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