佣金下调成推手 券结基金需警惕走回“以佣金换销售”老路
2024-03-22 09:23:21
文章来源
中国证券报

  近日,有人在社交媒体群聊中“吐槽”某头部券商销售的券结基金业绩不佳,销售困难时甚至鼓动员工购买,该事件引发市场关注。但经过统计发现,券结基金与普通基金在业绩上并未有显著差异。

  事实上,近几年券结基金整体规模持续扩张,越来越多的公募管理人开始试水券结模式。截至3月19日,全市场已有近千只券结基金,总规模约6800亿元。其中,中小型公募基金参与券结模式积极性愈加高涨。业内人士认为,在基金下调佣金的大趋势下,券结基金正在迎来发展的“第二春”,但需警惕走回“以佣金换销售”的老路。

  业绩未有显著差异

  券商结算模式主要是指基金管理人先通过券商系统进行报盘交易,一系列交易通过券商渠道报给交易所,券商作为结算人参与者,与结算机构中国结算进行资金和证券的清算交收。

  在券商结算模式推出之前,公募基金普遍采用的是托管行结算模式。2019年2月,证监会发布《关于新设公募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模式转换有关事项的通知》,标志着券商结算模式由试点工作转为常规。得益于监管对券商结算模式的推动及其自身优势,越来越多的基金产品在清算交收时选择采用券商结算模式。

  Wind数据显示,截至3月19日,全市场已有988只券结基金(不同份额合并统计),总规模约6800亿元。其中,2023年以来成立的券结基金接近300只。从基金类型来看,早期采用券结模式的基金多为混合型或股票型基金,目前越来越多的债券型基金、FOF、QDII基金等也开始采用券结模式。

  从业绩情况来看,根据Wind数据粗略统计,以2023年一年的完整业绩来看(剔除2023年以来成立的基金),普通股票型和偏股混合型基金2023年的平均收益率分别为-11.82%和-13.88%,而券结模式的这两类基金2023年的平均收益率分别为-8.16%和-13.20%,与整体未有显著差异,甚至略优于整体水平。

  迎来发展“第二春”

  在基金下调佣金的大趋势下,券结基金正在迎来发展的“第二春”。

  去年12月,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管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一家基金管理人通过一家证券公司进行证券交易的年交易佣金总额,不得超过其当年所有基金证券交易佣金总额的15%。不过,“基金管理人管理的采用券商交易模式的基金”原则上不适用上述规定。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券商可能会在券结基金上进一步发力,加大与基金公司对此类产品的合作。

  对于券商而言,随着券商财富管理转型持续加速,通过销售基金,券商可以拓展和夯实自身的客户基础,满足客户财富管理的需求。在基金降费的大背景下,佣金下调对于券商收入势必会产生影响,券商结算模式有助于加强券商与基金公司的资金黏性,提高券商公募托管业务的竞争优势,或为券商公募托管业务带来新的增长点,推动券商打造交易、结算、托管、投研、代销一站式的机构主经纪商服务。

  另外,券商交易系统费用相对低廉,能够降低公募基金运营成本,而券商的深度参与在一定程度上又可以保证基金的发行规模,可谓双赢。对于公募基金而言,从销售层面来看,券商拥有营业部资源和销售渠道、服务沟通模式等优势,公募基金可以有效利用券商的渠道销售资源,提升产品营销能力,丰富产品线布局。

  中小公募热情高

  除新发基金采用券结模式外,部分存量基金也启动了证券交易模式的转换。例如,3月13日南方基金发布公告称,为了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南方基金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协商一致,决定对南方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证券交易模式,自3月15日起将启动证券交易模式的转换工作。

  有基金公司表示,转换为券商结算模式有助于盘活存量产品,增加管理规模,实现杠杆效应。特别是较小规模的存量基金,很难通过银行渠道或传统的券商合作实现规模的稳定提升,但通过券商结算模式转换,可以深度绑定券商,实现产品规模的较大提升。

  尤其是中小基金公司往往难以获得银行渠道的重点营销支持,选择券商结算模式、深度绑定券商渠道,可有效帮助其开拓市场,因而参与热情较高。近几年来,中小型公募基金参与券商结算模式积极性愈加高涨,如东财基金、蜂巢基金、百嘉基金、博道基金等。

  不过,业内人士认为,当公募和券商的利益高度绑定,在“规模至上”的商业诉求下,基金公司或许又将走回“以佣金换销售”的老路,而本应努力转向“买方投顾”模式的券商可能会出现“开倒车”的情况,对此需要提高警惕。

  本报记者 王宇露


责任编辑:孙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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